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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过程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商标转让需合规合法《商标法》对于商标转让有一系列规定,如“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可见商标转让要顺利完成,需要得到商标局许可,否则转让商标将不受法律保护。2.商标转让申请文件需齐全转让注册商标时,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都需要向商标局提交一些申请文件,这些文件包括商标转让申请书、经转让人和受让人签字盖章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提交《代理委托书》等。3.近似或相同商标需一并转让《商标法》明确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可将在转让注册商标时,商标转让方需要将持有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一并转让,如此商标作用才能得以维持。4.商标专用权期限是否已到商标注册皆有期限,我国商标法上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注册。关键的问题是,如果商标注册已经快要到期了,相关交易方要督促商标注册人去完成续展手续。特别是在转让前(转让后续展就是受让人自己的事情了),或者在许可、质押期间,更要确保商标注册人的续展注册,以免损害自己的商业权益。5.联合商标不得分割转让联合商标作为商标转让人拥有的系列商标,联合使用时才具有相应的显著性,可区别近似;如果联合商标被分割转让,很容易造成受让人和转让人在同一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商标构成近似,混淆商品或服务来源,因此联合商标不得分割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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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省本级)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号)、《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函》(粤财预〔2020〕38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0〕25号)等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我厅按照“先谋事、后排钱”的理念和权责对等的原则,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具体项目申报、评审论证、入库储备和排序优选等工作。 二、申报范围 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的范围为支持自主软硬件产品适配测试和重点行业共性解决方案的研发和应用推广(详见附件1和2)。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严格对照申报指南(附件1)、按照申报书(附件2)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提交相关附件。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申报单位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违法违规情况。 (四)项目实施必须在广东省境内,应用基础较好,具有行业发展需求和一定规模的客户群体;项目启动时间不得早于2018年9月1日,完工时间不迟于2020年8月31日。 (五)项目原则上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专项支持。 (六)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同一单位不允许申报2个及以上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七)申报单位在我厅无应验未验项目。 (八)申报单位要按时按质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若项目不能按时完成绩效评价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我厅将追回相关财政资金。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1.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附件2)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审核,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2020年9月15日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和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央企、省属企事单业于2020年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 2.申报单位必须同步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填写申报材料(登录系统后可在通知公告中查阅专项资金申报企业操作手册)。以上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受理。 3.广州市推荐数量不超过8个,其他地市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 (二)项目资金分配及监督管理。 1.本方向财政资金采用事后奖补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按照在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内(以发票和支付凭证时间为准),不超过已投入项目总费用(仅限于设备购置费、配套软件购置费、安装调试费、研发开发费、测试/测评/适配/服务)30%的标准予以补助, 同一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具体补助额度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入库项目申请情况等因素确定。 2. 我厅根据项目资格审查和评审结果,结合专项资金年度预算额度及以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进行资金分配。项目经确认入库的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做好项目的审计、现场核查、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 附件:1.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储备申报指南 2.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储备申报书 3.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推荐汇总表附件1-3.zip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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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有哪些优势?
1、节省时间商标转让时间上有很大优势,申请商标转让所需时间一般只有6-10个月左右。比起进行商标注册可以节省我们的时间,提高效率。2、成功几率比较大注册商标有可能因为商标相似之类的问题而失败,然而购买商标,都是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只需要办理转让手续就可以了。3、商业价值更高汉字的总数量已超过了8万,而常用字却只有约3500个,可用的汉字组合已经不多,通过商标转让我们更容易找到符合自己心仪的商标。4、迅速建立品牌在商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现在,商标转让可以让我们第一时间有用自己的品牌,尽早投入推广与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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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环境下新型竞争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北京爱奇艺公司诉北京搜狗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被控行为虽然使爱奇艺公司遭受了损失,但其损失是有限的,爱奇艺公司的正常运营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妨碍或破坏;给消费者权益带来的影响也具有复杂性,且并未破坏市场选择功能,未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因此,搜狗公司的行为并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裁判要旨互联网环境下的新型竞争行为是否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不正当竞争,应综合考量该行为给其他经营者造成损害的程度,以及对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竞争秩序造成的影响。对于未实质妨碍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亦未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相反使消费者获得更充分的市场信息,并能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服务升级的竞争行为,人民法院不应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案情介绍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公司)系爱奇艺网站的经营者。爱奇艺网站是以提供文艺、娱乐等领域的视频内容为主的网站。被告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狗公司)是搜狗输入法软件的提供者。当用户在互联网环境下使用搜狗输入法进行拼写时,搜狗输入法同时提供“输入候选”和“搜索候选”,用户点击“搜索候选”,会跳转至搜狗搜索网站。“输入候选”和“搜索候选”在搜狗输入法中呈现上下两列、不同大小的区分,同时搜狗输入法提供了关闭“搜索候选”的设置,但在安装时默认带有“搜索候选”功能。被控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方式为:当手机用户在浏览器环境下进入爱奇艺网站,在使用搜狗输入法输入拟搜索的视频名称时,用户点击了搜狗输入法提供的“搜索候选”词而跳转至搜狗搜索引擎,且搜索结果第一位中显示有搜狐视频的内容。爱奇艺公司认为搜狗输入法中“搜索候选”的呈现方式极易使用户误认为“输入候选”,诱导用户进行点击,从而使网页跳转至搜狗公司的搜狗搜索,并呈现其关联公司搜狐视频,损害了爱奇艺网站的利益,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上海恩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度公司)通过其运营的“N多市场”向公众提供搜狗输入法的下载,亦应承担侵权责任。爱奇艺公司诉请法院判令:1.搜狗公司立即停止以不正当竞争的方式向用户提供其运营的搜狗输入法软件的“搜索候选”功能;2.搜狗公司向爱奇艺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恩度公司就其中的1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3.搜狗公司、恩度公司共同赔偿爱奇艺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开支134,000元。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爱奇艺公司的诉讼请求。爱奇艺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由于被控行为的介入,可能导致部分交易机会或搜索流量从爱奇艺公司转移至搜狗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爱奇艺公司所遭受损失是客观的。但市场竞争的主要表现为对交易机会的争夺,利益受损并不意味着其当然应获得法律救济,只有被控行为违反了商业道德,该行为才具有可责性。判断搜狗公司的被控行为是否违反商业道德,应综合考量被控行为对爱奇艺公司经营、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竞争秩序的影响。首先关于被控行为对爱奇艺公司经营的影响。爱奇艺公司在本案中所主张保护的并非法定权利,被控行为亦非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类型化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当启动一般条款判断被控行为的正当性时,需要考察爱奇艺公司利益受损的程度,尤其是要考虑被控行为是否已经实质性地影响了爱奇艺网站正常经营活动,以防止对市场竞争的过度干预。本案被控行为能导致爱奇艺网站的流量或交易机会减少,但同时也采取了降低混淆程度的措施,爱奇艺网站正常运营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妨碍或破坏。其次关于被控行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影响。本案被控行为对消费者利益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一方面,被控行为未能完全避免用户产生混淆;另一方面,被控行为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消费者的福利。当用户在点击“搜索候选”后,网页会跳转至搜狗搜索引擎,其提供了更多的搜索结果供用户选择,此时用户可自主选择返回爱奇艺网站或者继续停留在搜狗搜索引擎进行进一步的操作。并且,网络环境与实体环境相比,用户选择重新返回爱奇艺网站的成本是很小的,相对于为用户所增加的选择而言,整体上消费者的福利有所提高。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所关注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一种消费者群体利益,即保障消费者整体上获得正确充分的信息,以及交易决定的自由。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角度上,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障的消费者合法权益最终体现为市场信息传递功能、市场选择功能不被扭曲和破坏。对于本案所涉及的网络用户而言,其目的是在网络上观看相应的影视视频,用户实际所要做出的交易决定是在某一家视频网站观看视频。在此之前,用户基于对搜狗输入法提供“搜索候选”所产生的混淆,与用户最终所需做出的交易决定之间并无直接关系。即使有部分消费者被误导点击搜狗输入法提供的“搜索候选”而进入搜狗搜索引擎,此时也已明确知晓该搜索结果与爱奇艺网站并无关联,其可以自主选择返回爱奇艺网站,市场选择功能并没有被真正的破坏。再次关于被控行为对市场竞争秩序的影响。反不正当竞争法鼓励经营者通过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的方式进行效能竞争,制止通过欺骗、强制客户交易,或者通过妨碍他人正常经营而获取竞争优势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本案中,搜狗输入法同时具备“搜索候选”和“输入候选”两种功能,是技术上的创新,具有一定的正面市场效应。虽然被控行为介入了爱奇艺网站产品的运行,但创新往往正是来自于经营者技术或商业模式之间激烈的撞击。如果仅仅因为某种技术或商业模式介入竞争对手的经营而否定其正当性,无疑将会极大挫伤创新动力。如前所述,本案被控行为并未过度妨碍爱奇艺网站的正常经营,也未破坏正常的市场选择功能,尚未达到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程度。依据比例原则,被控竞争行为总体上仍然是一种效能竞争。综上,本案被控行为虽然使爱奇艺公司遭受了损失,但其损失是有限的,爱奇艺公司的正常运营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妨碍或破坏;给消费者权益带来的影响也具有复杂性,且并未破坏市场选择功能,未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因此,搜狗公司的行为并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故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典型意义涉案被控行为属于因技术创新而产生的新型竞争行为。本案判决思路紧扣2018年新施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一般条款修改的立法精神,以竞争者、消费者和市场秩序三元利益的平衡作为判断被控行为是否正当的基础,并考虑互联网环境的特点和互联网产业发展。本案判决还强调了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运行机制,对于未实质妨碍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亦未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且具有创新效果的竞争行为,司法应赋予市场自由竞争的空间。本案的裁判理念和思路对于判断互联网环境下新型竞争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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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注册不成功呢?
为什么会注册不成功呢?1、商标查询盲期大家都知道,在商标申请之前都要经过商标查询,为了避开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但是商标查询也存在一个盲期,就是在递交申请和录入商标数据库的这段时间,商标的信息是查询不到的。2、商标近似判断对于商标是否近似,由于各自的知识、经验和角度不同,审查员的观点在很多情况下并不会一致,所以对于两个商标近似不近似,根本没有统一的标准,只有概率上的判断。所以即便是查询出来没有近似,但是还是会可能被商标局驳回,这样的情况可以做驳回复审,还是有机会复审成功的。3、商标异议商标注册即使通过了审查员的审核,上了商标公告,仍然存在不确定因素。商标公告期为三个月,在此期间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比如指出和某商标近似、侵犯某个体权益、商标抢注等等),商标局收到异议后会让申请人答辩,然后综合材料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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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商标注册率
如何提高商标注册率1、申请前必须要经过详细的商标查询,这点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申请人不会可以找专业靠谱的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和办理。2、不要抱有傍名牌的心思,现在企业对自己的商标都非常重视,即便你侥幸通过了实质审查,但是在异议期也会被异议的,最后可能会导致商标注册失败,浪费自己的时间和金钱。3、遭遇商标驳回后不要轻易放弃,冷静理智地去分析驳回原因,积极进行商标驳回复审,为自己的商标争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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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的商标注册很重要,如何给公众号注册商标
1、公众号商标注册类别很多人不太清楚公众号等自媒体到底应该注册哪些类别,其实这是要视情况而定的。通常情况下公众号涉及的范围都会比较广,如图文消息、音频视频、互动交流、交友、产品售卖等等各种方式都有。公众号在运营阶段需要保护的商标类别有:第9类(计算机软件、APP);第35类(广告);第36类(金融理财)有这个类型的账户需要;保护第38类(音视频播放、即时通讯);第41类(教育、文娱、在线出版);第45类(在线社交)如果公众号还要卖产品,还应该注册该产品所对应的类别。虽然微信推出了“命名唯一”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微信公众号的权益。在山寨泛滥的情况下,注册商标仍然是目前唯一有效打击相同和近似的最好方法。2、公众号商标名要具有显著性无论是给微信公众号,还是给其他商品或服务注册商标,商标名都必须具有显著性,而且不能在相同的商品和服务分类中与他人在先商标的名称相同或近似。现在大量知名公众号虽然做的非常成功,但是名字上缺乏创意和设计,因此也并不是每个都能注册成商标的。公众号在取名时,还是应该尽量避免使用缺乏显著性的名字。小编建议咨询一下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让他们为你选择或设计合适的商标名称,以避免在注册过程中遇到近似或者相同的在先商标,导致注册不成功。3、公众号商标保护认证微信公众号其实一直都有商标保护认证,用来防止用户误认公众号。但是遗憾的是这项认证往往被很多人忽视。其实如果用上这项认证,对公众号的安全是一个很大的保障。给微信公众号认证商标不仅是为了提高公信力,也是为了防止有心人假冒注册做违法的事情。微信公众号也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尤其是有着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粉丝的大号,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因此,公众号名称应尽早申请注册为商标,否则有可能因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而遭到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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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一时的“阿京腾百”商标,45件全部裁定不予注册!
2020年8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第30850852、30846909、30841883、30860940、30860611、30846312号“阿京腾百”商标不予注册决定书,该决定书内容显示,梅州新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申请的45件“阿京腾百”商标,全部裁定不予注册。IPRdaily第一时间联系到了本案中京东、腾讯、百度、阿里的代理方北京品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就本案件相关内容进行解读,下面是解读全文。第一部分:案情速览2019年,“阿京腾百”商标一经爆出,迅速引发热议。这个商标乍一看没毛病啊,没有在先近似商标,只是剪贴拼合了四家知名企业阿里、京东、腾讯和百度的首字,为什么不能注册呢?所以梅州的一家公司于2018年05月11日向商标局提交申请了“阿京腾百”商标,且是45个类别全部申请。经查询,这45件“阿京腾百”商标中,第一批初审公告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第二批初审公告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来源“中国商标网”)商标初审公告时间是3个月,这样算下来,2019年2月20日,第一批“阿京腾百”商标初审公告期届满,2月27日,第二批也会初审公告期届满。如果“阿京腾百”商标成功注册,并在市场上使用,将严重影响阿里、京东、腾讯、百度四家的品牌形象。监测到“阿京腾百”商标之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四巨头迅速行动,共同委托北京品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为代理方对45件“阿京腾百”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接到委托后,代理方成立了“阿京腾百”商标异议案件工作小组,对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论证分析,最终于2019年2月18日向商标局提交了45件商标异议申请。(来源“中国商标网”)第二部分:抢注“阿京腾百”商标,影响几何从商标注册的专业角度分析,“阿京腾百”商标虽然通过审查进入初审公告,但并不代表这件商标没有任何问题。众所周知,阿里、京东、腾讯和百度是全球知名企业,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阿京腾百”商标在如今的互联网社会环境下,具有明显的傍名牌搭便车的意图,极易产生《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的其他不良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商标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可能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其他不良影响”。该案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认为:异议人(阿里、京东、腾讯和百度)为我国四家世界级互联网知名企业,“阿里”、“京东”、“腾讯”、“百度”是四个异议人的简称,也是异议人长期使用的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被异议商标由异议人简称(商标)的首字组合而成,被异议人同时在45个商品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阿京腾百”商标,且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具有合理的使用意图。因此认为被异议人具有不正当利用异议人市场声誉的故意,其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的行为有损于公平竞争的秩序,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五条规定,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最终,历时一年零六个月,“阿京腾百”商标异议案所涉及的45件商标,全部不予核准注册。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具有故意及不正当利用他人市场声誉的、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行为均不予注册,本案裁定结果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在不断提升!第三部分:面对恶意“傍名牌”,怎么办?商标是附着在商品/服务上进入公共领域的商业标志,除了承载企业商誉之外,还自觉或不自觉地负载着一定的价值传扬和文化传播功能。本案被异议人申请被异议商标,具有明显打擦边球,制造营销噱头的故意,且吸引公众关注的行为本身也容易对公共秩序、营商文化、社会道德风尚产生不良影响。通过本案,可以看出国家知识产权局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利益,打击商标恶意注册的坚定决心。对于任何企业而言,应该树立起明确的品牌意识,注重商标保护,对于傍名牌、搭便车的恶意行为,要迅速采取法律措施,积极维权。结语近年来,市场上不少的人另辟蹊径,通过剪裁拼凑一些知名商标而形成不同的商标名称,如“京淘亚马”、“淘拼京”和“阿里恒大”等。随着知识产权商业价值的日益凸显,企业应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融入到日常经营中,最终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同时奉劝那些企图“傍名牌”的人,脚踏实地做品牌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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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度广东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号)、《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22号)和《广东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粤市监标准〔2020〕159号)等规定,为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21年度广东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 申报材料报送我局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地级市及以下区域的申报单位,请提前15天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申报初审,并由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汇总上报我局。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供纸件和电子件。 纸质材料接收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彭兆红,020-84003251。 电子件材料接收邮箱:gdsjj_caijiezhang@gd.gov.cn。 联系人及电话:蔡捷章,020-84003251、020-38835961。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5日 2021年度广东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 项目库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8〕190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进广东先进标准体系建设的意见》(粤府〔2016〕127号)精神,鼓励我省各类机构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提升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二、项目名称及条件 项目应符合《广东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技术标准类。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同一单位申报的系列标准或多项相近标准,视情况合并为一类标准并按一项标准予以资助。 由于标准发布与正式出版时间差等客观原因逾期未能申报2020年资助的技术标准,可申报本次项目。 (二)试点示范类项目。经省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并于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按期考核验收通过的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三)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规划、标准制定、标准化活动组织、标准实施推广。 (四)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项目。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经省级以上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并召开成立大会的省级以上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 2019年度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工作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五)重大标准化活动类项目。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或备案的,在我省举办的国际或全国性标准化论坛、重要学术研讨会等标准化活动项目。 (六)标准化重点人才引进项目。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引进现任或曾任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或秘书长以上的专家驻粤,工作时间在申报年度内累计达到3个月的。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或秘书长的。 对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授予“国际标准化专家工作室”的。 (七)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立项项目。对能提供完善的培训计划、系统的培训课程、量化的考核指标和较多国际标准化交流实践渠道,经专家评审具备完成培训任务能力,可给予项目立项。主要任务: 选拔培养广东省企事业单位的中青年标准化骨干20至30人;设置培养课程,包括理论培训、专业训练和实战训练等;通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EC/ISO/ITU)等国际标准化平台开展实践活动。 (八)地方标准技术支撑立项项目。对能协助省级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的征集与审评、地方标准技术审查工作的,经专家评审,可给予项目立项。主要任务: 协助组织开展省市场监管局委托的省级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的征集与审评不超过2场;协助承办省级地方标准的审定不超过80项;省级地方标准文本备案材料的收集、并上传国标委和省市场监管局网站不超过80项;省级地方标准文本编辑、印刷发行不超过80项;组织地方标准文本技术审查不超过300项。 (九)标准化公共服务立项项目。对能提供标准化公共服务、标准化科普、标准文化建设,推动社会管理标准化,实施标准化战略专资资金申报项目的征集与审评,以及省级地方标准文本印刷发行等标准化技术支撑工作的,经专家评审,可给予项目立项。主要任务: 协助开展大湾区标准化研究工作;协助国家、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日常管理;标准化改革及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协助承办省级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的征集与审评;协助省级标准化专家库管理,信息化技术支撑;协助标准化资金的日常监管、绩效评价;开展标准化科普、标准化文化建设;承接日常标准化技术服务等标准化技术支撑。 (十)其它项目。实施标准化战略过程中确需资助的重大项目。 三、申报主体 申报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项目的主体应为粤港澳大湾区内依法注册设立的法人机构,申报试点示范类项目的主体应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机构。除粤港澳大湾区和试点示范类标准化项目外,申报其它项目的主体应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机构(不含广州、深圳市下辖单位)。 国际标准的参与制定单位均可申报;国家标准只受理主导制定单位和第一协助制定单位的申报;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只受理主导制定单位的申报;团体标准只受理发布标准的社会团体的申报。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项目,只受理秘书处承担单位的申报。其他项目,只受理项目承担单位的申报。 地级市及以下区域的单位申报,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由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初审意见。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根据申请资助项目的性质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 (一)《广东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1)、《2021年度广东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项目库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 (二)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银行开户行、开户名和账号复印件。 (三)佐证材料。 1.申报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资助的,应提交正式的标准文本及参与制修订标准的有效证明材料。 申报团体标准资助的,应提交正式的标准文本、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自我声明公开和该标准被社会采用执行情况的证明材料,并自我承诺满足国家或行业强制性要求。 2.申报标准化试点示范专项资助的,应提交省级以上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的批文、项目通过验收的正式文件和完成情况报告。 3.申报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专项资助的,应提交批准成立文件、组织召开成立大会证明材料和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材料。考核优秀的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提交考核结果的文件及当年度总结报告。 4.申报重大标准化活动专项资助的,应提交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或备案的证明材料、项目经费决算明细清单和承办活动完成情况报告。 5.申报标准化重点人才引进项目的,应提供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材料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申报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地方标准技术支撑和标准化公共服务等立项项目的,需要提供项目计划书,包括任务分解、人员保障、资金使用计划表等内容。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应当未享受过同类财政资金资助,同一内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二)申请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申请单位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将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格,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三)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2021年广东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项目库。 附件1:广东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请表.docx 附件2:广东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项目库推荐项目汇总表.xls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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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山市第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中山高质量崛起,根据《中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19〕247 号)的有关要求,现开展2020年度中山市第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中心认定范围 (一)企业类工程中心主要依托企业组建,以本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技术发展战略制定、技术研发支撑、技术交流与合作、技术人才培养等服务。 (二)公益类主要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组建,为相关行业提供产业共性技术攻关、核心装备研制、标准制订、工程技术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 二、工程中心认定条件 (一)企业类: 1. 在中山市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 专职研究开发人员不少于10 人,其中,本科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合计不少于30%。 3. 企业内部设有专门的工作场所用于工程中心建设,面积不低于200 平方米;具备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研发设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设备原值不低于150 万元。 4. 企业已建立研发机构,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能够提供工程中心需要的主要资金。 5. 企业有持续的研发投入,上年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3%,或不少于200万元。 6. 企业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 7. 工程中心建设目标明确,研究开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措施得力,有完善研发管理制度。 (二)公益类: 1. 在中山市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2. 组建的工程中心组织架构较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合理。配备专职研究开发人员不少于15 人,其中,博士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 人,硕士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5 人。 3. 单位内部设有专门的工作场所用于工程中心建设,面积不低于300 平方米;具备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研发设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设备原值不低于200 万元。 4. 保证落实工程中心的建设资金和日常研究开发经费,申报时承担所申报行业(领域)的在研项目不少于2 项。 5.单位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5 项。 6.单位具有为同行业(领域)企业服务的经验,有较好的服务企业或行业的业绩,具备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相关技术领域至少已推广转化核心技术成果不少于2 项。 7. 工程中心建设目标明确,研究开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措施得力,有完善研发管理制度。 三、申请要求与时间安排 请工程中心申报单位登陆“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http://pro.zskj.gov.cn/)填写中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材料。网上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下午5:00,镇区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下午5:00。各工程中心申报单位在系统中申请书状态是“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的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盖申请单位公章、材料加页码,附件页码应顺延申请表页码)报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C14-C16窗口)(地址:东区博爱六路22号)。可关注“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公众号,选择市科技局预约取号。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下午5:00。 书面申请材料需和网上申请材料一致,附件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一)企业类: 1. 社会信用代码证; 2. 上年销售收入和研究开发经费证明材料(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经报备,应有防伪条形码); 3. 工程中心专职研发人员在职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社保或纳税证明,职称证书或者学历证书); 4. 研发仪器设备原值证明材料(购置发票); 5. 工程中心的工作场所面积证明材料(图纸和照片); 6. 中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报告; 7. 研发管理制度文件; 8. 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二)公益类: 1. 社会信用代码证; 2. 工程中心专职研发人员在职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社保或纳税证明,职称证书或者学历证书); 3. 研发仪器设备原值证明材料(购置发票); 4. 工程中心的工作场所面积证明材料(图纸和照片); 5. 研发活动及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科技项目立项证明、企业自立研发项目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成果来源可从知识产权、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6. 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7. 中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报告; 8. 研发管理制度文件。 四、联系方式 产学研与智力管理科:肖朋,电话88319100 服务窗口: 钟敏,电话89817136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26日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