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珠海市2019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的通知
一、奖补方向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19〕617号)(附件7)文件要求,“2019年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资金主要对在2016年度及2017年度已进行完工评价技术改造项目,并且符合奖补条件的工业企业进行奖补”。
(一)企业在珠海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以上工业企业。
(二)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和《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试行)》,实施地在广东省内,取得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
(三)企业技术改造完成后,近三年取得新增财政贡献,即主体税种税收额(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有增量。
(四)同一企业同一年度,有多个已完工项目的,选择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大的一个项目申报。
(五)本次申报项目为以前年度已申报过该专项资金的项目,完工时间在2016年和2017年1-12月区间内,且已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的完工评价。完工时间的认定,以项目完工评价意见书中确认的时间为准。
(六)在三年奖补时限内,以前年度已申报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的项目单位,在本次申报中需再次提交申请才能获得奖补资金。
三、工作要求
1.在三年奖补时限内,以前年度已申报过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的项目单位,不需要再进行完工评价、现场核查。
2.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统计、税务部门做好企业事后奖补资金网上申报、申报资料存档、信息统计工作,以备审计和监督检查。
请各企业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4月30日前送区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南方软件园A1栋1109室)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汇总表(模板)
事后奖补资金申请表(模板)
真实性声明(模板)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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