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主体是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申报主体须为项目实施主体。
(二)项目建设基础较好,运营模式可行,市场前景较好,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较好地支撑申报主体盈利能力增长。申报主体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有保障项目持续运维的资金实力。
(三)项目原则上是成长性好、技术前沿、效益明显,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启动,现已建成的项目。
(四)申报单位及项目无重大商业或法律纠纷。
(五)在新一代通信网络、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激光器件、新型材料及器件、物联网、4K电视网络、高端软件等领域已经申报2019年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入库的项目信息将自动纳入到中山市信息产业项目库申报项目清单,企业无须再次重复申报。已申报2018年中山市信息产业项目入库的项目,若项目情况有更新可再次填报2019年中山市信息产业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更新项目进展情况。
二、入库项目方向
(一)下一代信息网络,包括但不限于下一代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光通信、新一代无线宽带接入等领域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二)新一代电子信息元器件,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型元器件等领域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三)智能终端,包括但不限于基于无线通信、智能技术的智能终端、智能家电、智能设备等产品和解决方案。
(四)新一代信息技术综合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物联网、北斗卫星应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车联网等产品和解决方案。同时,包括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综合应用。
(五)产业应用软件,包括但不限于农业、工业、建筑业、商业等产业应用软件。
(六)新一代信息服务业,包括但不限于量子技术、协同软件开发、智能供需对接、信息安全等产品、平台、服务和解决方案。
(七)大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收集、存储、处理、分析、可视化、开放共享以及大规模并行处理、数据挖掘、分布式数据库等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八)互联网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化生产、智能化管理、服务转型、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创新等的产品、公共平台和解决方案。
(九)工业互联网,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模块化、产业链协同、应用系统云化等的支撑平台、产品、解决方案和创业创新活动。
(十)云计算产品、平台、服务和解决方案。
(十一)两化融合,包括但不限于实现信息化环境下的业务综合集成,互联网环境下获取可持续竞争优势、打造新型能力成效显著的公共平台和解决方案。
三、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项目入库截止时间为6月14日。
(二)企业填报2019年中山市信息产业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提交所属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由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汇总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市工信局有关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