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方向
方向一:工业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项目
1. 申报条件。
(1)申报工业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
(2)申报项目实施地必须在中山市境内。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万元。
(3)工业企业须基于企业发展战略已实施或正在实施数字化变革规划,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企业业务战略的路线清晰。
(4)申报单位必须有保障项目建设和运维必要的资金能力,承诺并证明能够自行解决最后的资金缺口。
(5)项目采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技术解决企业综合业务问题,打破信息孤岛,不断促进企业业务持续改善。
(6)应用场景具有代表性,面向细分领域共性需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案产品和模式。
(7)项目有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
(8)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2.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迟于2021年12月。
 
方向二: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项目
1.申请条件。
(1)牵头项目申报的工业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联合申报的电信运营商应具有建设5G基础设施、提供5G在工业领域应用服务的能力,核心竞争优势明显。
(2)申报项目实施地必须在中山市境内。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万元。
(3)申报单位必须有保障项目建设和运维必要的资金能力,承诺并证明联合申报各方能够自行解决最后的资金缺口。
(4)工业企业须基于企业发展战略已实施或正在实施数字化变革规划,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企业业务战略的路线清晰。
(5)项目采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技术解决企业综合业务问题,打破信息孤岛,不断促进企业业务持续改善。项目具备开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的良好产业基础以及基础设施,在建或已开通满足应用要求的5G基站。
(6)应用场景具有代表性,面向细分领域共性需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案产品和模式。
(7)项目有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
(8)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2.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迟于2021年12月。

资助额度
(一)本次项目申报采用“先入库、后资助”的方式
(二)项目资助方式为事中直接补助方式,项目财政资金扶持比例原则不超过项目总投入额的30%,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并按照省下达资金规模统一调整入选项目资助比例,确定最终分配资助金额。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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