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点项目(专题编号:20191001)
1.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研究。优先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形势下,有关科学(技)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等重大科技载体建设研究、湾区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研究与资源布局流动共享等方面研究。
2.广东优势产业技术来源分析。优先支持围绕新一代通信与网络、高端装备、人工智能、机器人、超高清视频4K/8K、智慧家电等重点领域,结合对外贸易、技术合作等开展技术来源分析。
3.前沿领域技术预测研究。优先支持新材料、数字经济、智慧城市、生物医学(老年医学)、新能源等方面发展趋势和方向研判。
4.广东臭氧污染成因与防控对策。梳理国内外大气臭氧污染研究与控制的最新成果,分析研判评估广东省臭氧污染演变趋势和情况,提出广东省分阶段臭氧防控目标和路线图,提出臭氧前体物减排的重点行业和技术建议。
5.大数据下的科研管理研究。优先支持基于广东“数字政府”平台建设的科技咨询专家管理、科研审计与监管等方面研究。
(二) 面上项目(专题编号:20191002)
1.科技创新资源统计与调查。优先支持研发投入(R&D)统计与分析,外国专家在粤工作调查与服务管理,国家重点高校、大院大所高端创新资源研究及引进机制等方面研究。
2.国内外科学与技术发展研究。优先支持广东与国内外产业技术创新发展的深度对比,“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及与我省科技合作交流等方面研究。
3.前沿颠覆性科技发展探索研究。优先支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高端制造等广东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凝练筛选出颠覆性技术、提出推进发展政策等方面研究。
4.科技管理机制体制研究。优先支持围绕粤港澳技术合作及税收政策,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国际人才交流,科技创新金融评价与服务体系建设,科技管理廉政建设,科研伦理、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科技风险防范,政府科技管理队伍素养与能力建设等方面研究。
5.新兴产业发展与路线图研究。优先支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升级的新动能产业的发展培育、技术创新、卡脖子问题及产业成长路线图等方面的研究。
6.创新创业环境研究。优先支持促进粤港澳科技服务协同创新、孵化育成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舆情监测、科技创新振兴乡村发展等方面的环境建设研究,以及科技创新与地方治理、社会治理、司法治理等领域深度融合方面的研究。
申报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以广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软科学研究能力的机构为主,同时接受香港、澳门以及国内智库等高水平软科学研究机构申报。
2.项目负责人须熟悉我省科技创新发展相关政策、趋势发展、科技管理等相关工作,并愿意服务支撑广东科技创新发展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申报时提供2~3项与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如论文、报告、获领导批示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将作为立项的参考依据。
3.项目选题要符合指南覆盖范围,题目自拟。要求以解决问题、应对新情况为研究目的,重视研究的战略性、操作性,深入一线进行调研,注重收集第一手资料,研究工作要扎实可靠,能够形成推动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支撑创新治理需要、可落地可实施的具体工作建议。
项目支持方式与强度
本类项目实行事前立项资助,重点项目每项支持20-30万元(根据实际需要申请),面上项目每项支持1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1-2年。
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19年8月1日~9月1日17:00
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
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
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