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方式

2019年度中山市第二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采用事后补助的扶持方式。

二、项目类别
(一)科技创新专项
专题一:市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配套计划)(专题编号:2019010201)
1、支持内容:2018、2019年获得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立项的项目。
2、支持强度
(1)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照国家资助经费1:1的比例配套;
(2)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按照省级资助经费1:0.5的比例配套;
(3)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且财政资助经费(国家、省、市、镇区财政经费)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0%,资助资金根据国家、省拨付进度进行配套。
3、申报条件
(1)项目获得2018、2019年国家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立项;
(2)申报单位为上述项目的主承担单位。

专题二:科技项目余额拨付(专题编号:2019010202)
1. 支持内容:对验收合格的市级科技项目,予以余额拨付。
2. 申报要求
(1)验收时间:2018年11月24日—2019年7月31日;
(2)项目验收合格;
(3)不含专利、社会公益类项目。
3. 支持强度:已验收通过项目的立项经费余款。

(二)科技金融专项

专题三:科技保险补助(专题编号:2019010203)
1. 支持内容:支持科技企业购买科技保险,降低科技创新风险,鼓励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科技研发工作。
2.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是高新技术企业;
(2)科技保险的购买时间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购买时间以科技保险费发票时间为准);
(3)购买了相关科技保险,该险种属于科技部和中国保监会同意的科技保险险种,并与技术研发有关,且科技保险销售机构设立在中山。具体险种为:
①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
②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
③高新技术企业营业中断保险;
④高新技术企业财产保险;
⑤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责任保险;
⑥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⑦高新技术企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
⑧高新技术企业雇主责任保险;
3. 支持强度:科技保险费补贴不超过企业购买科技保险费的50%,每个企业同一年度科技保险经费补助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

专题四:科技贷款贴息(专题编号:2019010204)
1. 支持内容:对已纳入科技贷款风险准备金支持、且已还清贷款的项目给予贴息,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贵”问题,促进科技型企业的发展。
2. 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是中山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入池企业;
(2)贷款项目纳入科技贷款风险准备金支持,于2019年7月31日前已还清贷款,且贷款项目在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已通过还款备案。
3. 支持强度:最高按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贴息,单笔贷款贴息的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专题五: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经费补助(专题编号:2019010205)
1. 支持内容:对2018年度组织我市创新创业大赛的承办单位,给予工作经费补助。
2. 申报要求:申请单位是组织我市创新创业大赛的承办单位,且承担了大赛相关费用。
3. 支持强度:补助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专题六: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补助(专题编号:2019010206)
1. 支持内容:对2018年度参加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企业,给予经费补助。
2.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入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复赛、市决赛、广东赛区决赛、全国总决赛,或在上述赛事中获得名次。
3. 支持强度
(1)获中山市分赛区优胜奖的,最高补助5万元;获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山市分赛区一、二、三等奖的,最高补助分别为30、20、10万元。
(2)入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的项目,最高补助3万元;获广东省决赛优胜奖的,最高补助10万元;获广东省决赛一、二、三等奖的,最高补助分别为60、50、40万元。
(3)入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最高补助10万元;获全国总决赛“优秀企业/团队”的,最高补助30万元;获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最高补助分别为200、100、80万元。
同一年度的项目补助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补助。对已参加往届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参赛成绩未取得突破的,不予以补助。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95日下午5时。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927日下午5时。


企业邮箱:zlf@zlftm.com
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
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

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

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
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
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

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