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将中山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和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加快推进我市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现启动中山市国家级创新平台(及分支机构)、院士工作站建设资助申报工作。重点支持在我市创建并已获科技部批准的国家级创新平台、获科技部批准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在我市建设的分支机构和院士工作站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题一: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资助
(一)支持内容。
支持在我市创建并已获科技部批准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此类平台主要包括: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二)考核指标。
1.发明专利申请累计不低于3件;
2.引进/培养人才累计不少于8人;
3.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高被引论文论著累计不低于3篇,或累计新增授权发明专利1件;
4.参与产学研交流活动或学术会议等累计不少于3场;
5.以高校或科研院所牵头建设的平台,技术转移或成果转化累计不低于2项,且技术转让合同额累计不低于500万元;
6.以企业牵头建设的平台,累计新增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三)资助方式。
按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成本等)的3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0万元。

专题二: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建设资助

(一)支持内容。
支持获科技部批准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在我市建设的分支机构建设。此类国家级创新平台主要包括: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二)考核指标。
1.发明专利申请累计不低于2件;
2.引进/培养人才累计不少于5人;
3.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高被引论文论著累计不低于2篇,或累计新增授权发明专利1件;
4.参与产学研交流活动或学术会议等累计不少于2场;
5.以高校或科研院所牵头建设的平台,技术转移或成果转化累计不低于2项,且技术转让合同额累计不低于300万元;
6.以企业牵头建设的平台,累计新增销售收入不低于800万元。
(三)资助方式。
择优立项支持,按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成本等)的3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

专题三:院士工作站建设资助
(一)支持内容。
支持我市产业创新主体与两院院士建立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合作共建的院士工作站建设。
(二)考核指标。
1.发明专利申请累计不低于1件;
2.引进/培养人才累计不少于3人;
3.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高被引论文论著累计不低于1篇,或累计新增授权发明专利1件;
4.参与产学研交流活动或学术会议等累计不少于2场;
5.技术转移或成果转化累计不低于2项。
(三)资助方式。
择优立项支持。单个项目资助100万元。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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