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组织

  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园区的组织推荐。

  各地市原则上推荐以县(县级市)为建设主体的园区,以区为建设主体的园区限推荐1项,中山、东莞以镇为建设主体的园区限推荐1项。

  优先支持粤东西北地区、革命老区、中央苏区、民族地区和县域创新能力监测位居本市前列的县(市)申报建设园区。

  
二、申报条件

  (一) 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其中责任主体是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主体可为园区管理委员会、大型农业企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民合作社,以及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单位等。

  (二) 园区要有科学可行的规划和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园区规划中要有合理的功能分区(附有清晰的各功能区边界图:包括核心区、示范区和辐射带动区),明确园区发展主导产业和完善的配套政策。

  (三) 园区产业具备一定的规模。原则上以种植业为主导产业的核心区,面积1000亩以上,区内企业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以养殖业为主导产业的核心区,面积800亩以上,区内企业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导产业的核心区,有3个以上规模企业,企业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

  (四) 园区具备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或相应的技术支撑条件,能够承接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建有创新平台,聚集科技型人才,形成较完善的技术转化服务体系。

  (五) 园区要有健全的行政管理机构和服务管理体系。园区所在地县、市科技主管部门要参与园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三、申报材料

  (一) 广东省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

  (二) 广东省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

  (三) 广东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10日前

企业邮箱:zlf@zlftm.com
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
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
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
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
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
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
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