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
根据省高企协会通知要求,请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能源等政策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重点方向的高新技术企业积极申报,根据企业的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持续创新能力、行业带动性、自主品牌、盈利能力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给予认定。
二、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
本次评价的范围为广东省2006年至2018年已通过“创新型试点企业”但尚未被认定为“广东省创新型企业”的企业,或已通过认定但证书于2019年到期的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名单见附件3),可自愿参加本次评价。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申报工作采用“纸质材料+电子文件”报送方式进行。
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截止时间和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均为10月11日(星期五)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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