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小榄镇鼓励加快标准厂房建设促进优质项目落地实施办法》(榄府〔2018〕9号)的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8-2019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动高标准厂房建设

(一)工业厂房建设奖励
建设多层、高层标准工业厂房的社区集体及个人,按20 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厂房建设奖励。
(二)资金成本补贴
建设多层标准工业厂房的,以施工报建备案的施工合同金额为基数,按申报当年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厂房建设资金成本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200万元。
建设高层标准工业厂房的,以施工报建备案的施工合同金额为基数,按申报当年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计算,给予厂房建设资金成本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300万元。 

鼓励产业集聚区建设
建设连片占地面积50亩以上的产业集聚区,且进驻集聚区同一产业类型企业,产业关键零部件制造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占比不低于90%的,按1万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奖励,单个产业集聚区奖励金额最高100万元。

鼓励产业运营商与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开发运营产业园
产业运营商与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开发运营产业园区,并承诺园区内企业平均应税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亩或平均年税收不低于60万元/亩的,自达到承诺之日起三年内,参照不高于园区内企业对镇财政贡献部分的50%对承诺方进行鼓励。

鼓励“订单式”合作建设模式
鼓励优质企业与工业厂房建设项目实施方开展“订单式”合作,于项目实施前与项目实施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最终入驻生产经营的,自企业入驻项目次年起连续三年,按12元/平方米/年的标准给与租金补助。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
纸质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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