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行业下行,头部版权费飙升依旧,当然,前提是,版权方愿意出售。

 

11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腾讯音乐娱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录音录像制作者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案件核心是,周杰伦音乐版权。最终,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腾讯音乐娱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共计85万元。同时,驳回原告腾讯音乐娱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6720元,由三被告负担。腾讯其他请求,包括判令被告网易云公司、乐读公司在其开发、经营的网易云音乐官方网站主页(××/)及该网站各大客户端上发表声明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期限不低于30天等。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判决书披露大量商业细节,可以一窥产业下行中,巨头经营变化。

 

网易云音乐透露数据显示,周杰伦版权费用飙升。此外,网易云音乐方面还表示,使用涉案歌曲,主要依照用户付费购买获利,最终亏损。

 

腾讯音乐在法庭上表示,2018年3月31日,腾讯音乐对网易云音乐授权期限届满,于当天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网易云音乐出书面通知,要求被告按照双方的约定,立即下线相关歌曲。

 

诉讼中,腾讯音乐自愿放弃第一项诉讼请求,并放弃对部分录音制品的权利主张,仅主张178首录音制品的权利。上述录音制品共涉及19张专辑,包括《周杰伦JAY》《魔杰座》《叶惠美》《十二新作》《惊叹号》《我很忙》《八度空间》《周杰伦的床边故事》《哎哟不错哦》《寻找周杰伦》《范特西》《CINDY》《依然范特西》《七里香》《天台》《不能说的秘密》《跨时代》《十一月的肖邦》《thecrew》。(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贺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