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北京海淀法院通报称,因认为电影《烈火英雄》在故事背景、人物设置、人物关系、主要情节设置、结局安排等方面的表达大量抄袭、剽窃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火烈鸟》,李某某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将该电影出品发行方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太华影(北京)影业有限公司、阿里巴巴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诉至法院,并索赔300万元。


11月11日中午12时许,博纳影业集团在微博就《烈火英雄》因涉抄袭被起诉一事发表声明。

 

#晨报#《烈火英雄》涉抄袭被诉,最新回应来了;动画电影《哪吒》抄没抄《五维记忆》?北京知产法院正式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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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称该电影是根据2010年7月16日大连市保税区输油管发生爆炸后,广大消防官兵奋不顾身、扑灭大火的真实英雄事迹改编而成的电影作品,电影2019年8月1日在全国公映后受到好评,而该电影的剧本改编自鲍尔吉·原野2013年出版的报告文学《最深的水是泪水》,合法获得了改编与摄制权授权,公司及相关出品方拥有该作品全部版权。关于网络传播该电影侵权的案件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立案的消息,截至声明出具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任何通知。(来源:南方都市报 记者:秦楚乔 蔡丽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