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项目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1.获得2017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之科技海归人员领航赛、大学生启航赛、技能工匠争先赛、大众创业创富赛、残疾人公益赛、农村电商赛六个单项赛团队组(或相应组别)金、银、铜奖。
2.获得2018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之科技海归人员领航赛、博士博士后创新赛大学生启航赛、技能工匠争先赛、残疾人公益赛、大众创业创富赛、农村电商赛七个单项赛团队组(或相应组别)金、银、铜奖。
3.获得2019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之科技海归领航赛、博士博士后创新赛、大学生启航赛、技能工匠争先赛、残疾人公益赛、大众创业创富赛、农村电商赛七个单项赛团队组(或相应组别)金、银、铜奖。
(二)申报条件。
1.2017年获奖项目须在2019年10月10日前(含10日)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登记注册,2018、2019年获奖项目须在申请截止日前已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2.落地注册主体属初创企业(指在广东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3年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下同)。
3.参赛团队负责人为落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股东。
二、资助标准
申请资助项目根据在赛事中获得的奖级分别申请10万元(金奖)、7万元(银奖)和5万元(铜奖)资助。
三、申请人申报项目时需提交材料
(一)落地注册项目资助申报书及申报表;
(二)项目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属团队创业的需同时提供团队其他核心成员的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交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五)申请人可自行提供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例如参赛团队负责人股份由他人代持的,须提供股份代持协议(签名并加盖指模)复印件。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4日
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
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
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