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已入库的超高清视频产业项目。

二、申报条件、资助方式和标准

 1.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是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法人单位,且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
   (2)项目实施必须在中山市超高清视频产业园区内,应用基础较好、具有行业发展需求。
   (3)项目已启动建设,且项目实施期限不得超过3年。
   (4)项目应用基础较好、具有行业发展需求、市场空间、目标客户群体,具备创新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具有应用前景和推广空间。对行业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并带动行业快速发展.
   (5)项目目标、人员组织构成、项目实施时间安排合理可行;项目建设内容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有完善的项目实施说明书。
   (6)具备技术、人才、机制、设施设备、资金等方面的实施保障,对项目实施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并采取应对措施。
   (7)项目具有明确、合理、细化的投资方案。
   (8)项目具有明确的、可考核、可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指标。
   (9)项目未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
   (10)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
        2.资助方式和标准
资助方式为事前资助,项目完工后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经专家评审,原则上按照项目投资总额30%的比例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若全部资助项目的总资助金额超过省下达资金规模,将统一调整入选项目资助比例。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材料采用网上和纸质文件上报两种形式同步进行。

(一)网上申报。

1.申报单位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网址:http://fczj.zs.gov.cn/)填报相关信息。网上填报信息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23点正自动关闭。

2.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czj.zs.gov.cn/login/index.jhtml)对辖区内申报单位的资料进行初审,于2020年3月2日前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推荐上报我局。

(二)纸质材料上报。

申报单位在网上申报的同时将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按要求装订成册)提交所属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并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提交的纸质材料内容一致,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整理汇总后统一报我局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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