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补对象
在中山市境内依法设立,于2019年度新上规的工业企业(2019年3月至2020年2月期间上规),以国家统计局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二、奖励标准
根据粤工信融资函〔2020〕237号文件精神,省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对新升规工业企业给予普惠性奖励,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根据中府办〔2019〕35号文件精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新上规奖励项目对新上规工业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功能类镇区即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五桂山按市规定奖励标准自行负责奖励资金,其余镇区按市镇(区)两级财政6:4的比例负责奖励资金。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可同时申请省市奖励资金。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省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和市新上规奖励项目入库申报表(见附件2,系统直接填报保存后打印盖章再扫描上传)。
四、企业申报
(一)申报本专题项目的企业可同时申报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省其他专项扶持项目。
(二)申报企业请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网址:http://fczj.zs.gov.cn)进行项目申报。新注册的用户,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申报资料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申报表需要企业和镇区经信局签名、盖章,请系统填写保存后打印签名、盖章,再扫描或拍照上传,落款时间不能留空不填。申报材料表格统一用电脑打字,手写填报表格不予受理。
(三)申报企业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注册地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7日,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下午6点自动关闭。纸质申报资料统一用A4纸印制(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材料特别少的项目可以镇区为单位收集整理后统一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