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放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政策扶持范围的通知》和《中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中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题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山市开展技术改造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于2019年12月前通过市工信局组织的完工评价,项目完工时间为2017年,取得新增税收贡献(申请第三次奖补,2019年比2016年税收增加)(名单见附件2)。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单位为中山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按照粤府办〔2014〕51号要求开展技术改造的工业企业,项目实施地在中山市境内。
(二)项目须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且属于《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范围。
(三)项目已办理经信部门备案或核准,登录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下称“监测系统”)进行事后奖补申请,通过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的完工评价后,可申请事后奖补资金。
(四)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取得新增税收贡献,项目完工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9年主体税种税收额(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以下简称“税收”)比2016年增加。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按要求向镇区经信局提交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二)镇区经信局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会同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项目建设情况,对奖补资金额度进行预核算,并将现场核查和预核算等结果行文上报市工信局。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核算事后奖补资金,制定事后奖补资金安排计划。
四、申报材料
(一)企业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镇区经信局1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份)
1. 事后奖补资金申报材料封面。
2. 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申请表。
3. 广东省技术改造项目事后奖补资金申请报告(参考提纲)。
4.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完工投产评价、技改投资情况和事后奖补资金预核报告(将第三方机构完工评价出具报告复印装订)。
5. 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
6. 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2017年完工,提供2016年和,2019年完税证明,;可网上自行打印)。
7. 企业营业执照。
8.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按统计部门统一格式提交)。
10. 企业对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11. 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提供上述材料,所有要件均需要企业加盖公章,请按顺序依次编排形成目录装订成册,侧边标注材料名称和企业名称。
(二)镇区上报材料(一式一份)
1. 镇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预核算报告(每个镇区一份)。
2. 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汇总表(每个镇区一份)。
3. 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现场核查情况表(每个企业一份)。
4. 项目现场核查照片电子版(含项目现场设备、实施情况和核查人员,标注核查时间,每个企业一份)。
5. 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审核责任承诺书(每个企业一份)。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申报采用纸质文件和网上填报两种方式同步进行。项目申报单位、镇区经信局、市工信局须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和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http://210.76.70.91/Portal/Login.aspx?)填报有关信息。
(一)项目申报单位于4月29日前,向镇区经信局提交企业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材料同时在网上提交,网上申报系统将于4月29日下午5点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二)镇区经信局于5月6日前完成项目初审,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到市工信局技术改造投资科,并开展现场核查工作。
(三)镇区经信局于5月27日行文上报现场核查、预核算等结果,并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市工信局技术改造投资科。
关于开展2020年中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题资金申报的通知_中工信【2020】63号_2020031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