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案件如何预估法院的判赔金额

知产课堂 2020-03-18 1517
一般来说,一个侵权案例中,权利人和被控侵权人双方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法院的最终判决金额,法院的判赔金额可能决定了权利人维权的方式,也可能决定了被控侵权人处理这一纠纷的态度。


例如一个案例,被控侵权产品为一个蘑菇型的充电宝,被控侵权方在京东销售该产品,单个售价79元,京东商铺显示评价为50+。

 

这个案件处理过程,未提供证据证明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诉讼过程中,权利人提出5万元和解,而被控侵权人因为对判赔金额没有一个合理的估算,从而选择走法定程序,最终判决被控侵权方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9万元。可以看出,双方对案件最终金额的估算是尤为重要。

 

那么最终的金额如何估算出呢?

 

 

第一步:预测可能会适用的赔偿额度计算方式

 

根据专利权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的实际损失按照以下顺序依次适用:

1.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4.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新的专利法修改草案中提高到10-500万)。

在适用的过程中,第一到第三条都需要原告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

 

虽然专利法规定了四种确定赔偿额的方式:权利方损失、侵权方获利、同类专利许可费用及法定赔偿。但在实际案例中,很难具体落实。原因在于,在大多数的案件,权利方损失及侵权方获利很难确定;而难以确定的重要原因就是没有证据支持,包括数量、利润、专利贡献度等方面的证据。没有这些方面的证据,法官只能根据案件具体情形“综合”确定赔偿额了。

 

在上述提到的案例中,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可以确定该案适用法定赔偿的可能性最大。(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专利侵权赔偿数额以法定赔偿方式加以确定的案件比例高达95%以上)


 

第二步,确定可能赔偿的范围

 

法定赔偿额的幅度范围为1万至100万,大部分适用法定赔偿的案件,法官也都会在这个范围之内进行裁量

 

适用法定赔偿额的案件,在确定判赔金额时,法院通常会考虑专利的创新程度、侵权人的主观恶意、销售规模、销售时间、销售金额、获利情况等因素。

以上述案例为例:

1. 按照“销售单价79元,销售数量50+”计算,销售总金额至多为4661元

2. 侵权行为发生在单一的网络平台

3. 涉案专利因未缴纳或缴足年费曾终止

4. 原告未举证证明专利的知名度

根据上述情节可以初步判断最终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

这么看来和最终判决9万元还是差的很多的,那是为什么呢?因为法定赔判归根到底是法院酌定,这必然包含了法官在其中的因素,不同法官的金额可能也会不同。所以可以了解多起相同案例对比该法官和其他法官的判决金额,从而更加准确的预估。

还有应该注意到的一点是,上诉案例中被控侵权人却存在制造这一侵权行为,所以案件最终判决的金额才不会是低于5万元而是9万元。


为什么明知是侵权的销售产品还是会有人冒险去销售呢?因为大多数人觉得即使侵权,最终赔偿的数额很大可能会少于自己销售这些产品所带来的的收入,所以值得大多数人去铤而走险。

 

但是!18年12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草案规定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1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赔偿。即加大了对侵犯专利权的赔偿力度,侵犯专利最高赔5倍或500万元。

 

同时,19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商标法,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惩罚力度,修改条款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额由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修改条款已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19年出台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也直指上述问题,明确提出要“加快在专利、著作权等领域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所以大家还是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做到不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