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小榄镇重点企业高管奖励办法的通知》(榄府〔2019〕6号)的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小榄镇内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亿以上的工业企业,当年新成立的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须为3亿元以上;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的批发业企业、3亿元以上的零售业企业、1亿元以上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当年成功进入“四上企业”统计库的,批发业、零售业、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须分别净增3亿元、2亿元、0.7亿元以上。营利性服务业包含“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新闻和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业”、“娱乐业”、“居民服务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其他服务业”等十二个行业。
二、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封面;
(二)申请表;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五)企业2019年纳税证明;
(六)企业高管劳动合同复印件;
(七)企业高管参保证明;
(八)企业高管2019年度个人纳税证明;
申报材料按表格指定的地方加盖公章,其他佐证材料如是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多页可加盖骑缝章),按顺序依次编排并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整本材料加盖公司骑缝章。
三、奖励标准
(一)重点工业企业
1.主营业务收入每年 5 亿元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10%~20%、20%~30%、30%以上的,每家企业高管团队所获得的奖励总额分别不超过 50 万元、100 万元、150 万元。
2.主营业务收入每年 10 亿元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1%~10%、10%~20%、20%以上的,每家企业高管团队所获得的奖励总额分别不超过 80 万元、150 万元、
250 万元。
3.主营业务收入每年 30 亿元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1%~10%、10%~20%、20%以上的,每家企业高管团队所获得的奖励总额分别不超过 100 万元、200 万元、
300 万元。
4.新成立的工业企业,成立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3 亿元以上的,每家企业高管团队所获得的奖励总额不超过 150 万元, 奖励总额不超过企业当年所缴纳税收的 10%。
(二)重点服务业企业
1.批发业主营业务收入每年 5 亿元、零售业主营业务收入每年3亿元、营利性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每年 1 亿元以上的重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5%~15%、15%~25%、25%以上的,每家企业高管团队所获得的奖励总额分别不超过2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达到上述条件的,企业纳税额同时超过 500万元的,另外增加企业高管团队奖励不超过 30 万元;企业纳税额同时超过 1000 万元的,另外增加企业高管团队奖励不超过 50万元。
2.批发业主营业务收入每年 15 亿元、零售业主营业务收入
每年 5 亿元、营利性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每年 2 亿元以上的重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5%~15%、15%~25%、25% 以上的,每家企业高管团队所获得的奖励总额分别不超过 50 万元、80 万元、120 万元。达到上述条件的,企业纳税额同时超过 1500 万元的,另外增加企业高管团队奖励不超过 80 万元;
企业纳税额同时超过 2500 万元的,另外增加企业高管团队奖励
不超过 120 万元。
3.当年成功进入“四上企业”统计库的,批发业主营业务收 入净增 3 亿元、零售业主营业务收入净增 2 亿元、营利性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净增 0.7 亿元以上的重点企业,每家企业高管团
队所获得的奖励总额不超过 80 万元,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年所缴纳税收的 10%。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两种方式进行。项目申报单位于6月15日前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提交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网上申报系统将于6月15日下午6点关闭,逾期不予受理。纸质资料请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于6月19日前交到中山市小榄镇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地址:小榄镇升平中路8号八楼8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