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预算调剂及2020年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股权投资专题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中山市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依法纳税,且在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装备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项目应为2014年及以后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符合《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经信珠西函〔2017〕87号)发展重点(即工作母机类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机器人、高端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及卫星应用、节能环保装备、光电装备、高端医疗装备)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或本地特色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及配套产业(即符合《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中府办[2018]26号)九大重点发展领域)。

  (三)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

  二、扶持标准

  以股权投资方式扶持项目建设。按粤府办〔2013〕16号文、粤财工〔2013〕280号文和粤财工〔2014〕518号文等有关规定,对申报企业进行直接投资的,财政资金出资额占被投资企业的股份不超过其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通过合作发起专门的项目公司形式实施股权投资的,财政资金出资额占项目公司的股权不超过其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材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报送两种方式同步进行。项目申报单位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填报有关信息,并向项目所在镇区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

  (二)各镇区经信主管部门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czj.zs.gov.cn/login/index.jhtml)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审核,按要求到项目现场进行核查,并在纸质材料上加具审核意见后报送我局。

  四、申报时间

  本申报通知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要求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所属镇区经信部门。请镇区经信部门完成网上和纸质材料初审并加具推荐意见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我局装备工业科(地址: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437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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