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起!专利申请人可电子上传提交费减备案请求证明文件

行业资讯 2020-04-02 919

近日,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发布关于调整专利费减备案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为方便申请人办理费减备案业务,简化相关业务流程,自4月7日起, 申请人在提交费减备案请求时,可以电子形式上传证明文件,无需寄交或面交至审核机构。

 

1.png

 


关于调整专利费减备案业务办理方式的

通知

 
为方便申请人办理费减备案业务,简化相关业务流程,自4月7日起, 申请人在提交费减备案请求时,可以电子形式上传证明文件,无需寄交或面交至审核机构。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

2020年3月31日


来源: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