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科函〔20207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根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的遴选和推荐报送工作,中央管理企业负责其下属企业的遴选和推荐报送工作。申请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编写要求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企业不超过3家,已开展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企业不超过4家;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管理企业各择优推荐1家企业。
 

  三、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管理企业要做好遴选推荐和前期工作总结,于523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企业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和工作总结(格式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材料收集工作委托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战略与规划研究所受理。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邮编:100037,请注明“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010-68205231
  材料报送联系电话:      010-88379229

企业邮箱:zlf@zlftm.com
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
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
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
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
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
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
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