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规定以及省科技厅的工作要求,现开展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年报填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2017年、2018年、2019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填报方式
企业登录“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模块填报,
三、其它要求
1.企业请仔细认真填报年报,填报后需反复核实确认数据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如确实有误需申请退回,企业须向我局高新科提交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经确认后我局再向省高企认定办提出退回申请才可重新进行填报。
2.企业填报工作须于5月31日前完成。对于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3.企业无需另外填报“广东省科技管理业务阳光政务平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运行情况登记表全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