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2018—2020年)》(粤经信珠西〔2018〕79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19〕623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支持首台套装备的研发与使用方向项目入库评审相关工作的通知》(便函〔2019〕783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0〕463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及扶持标准
(一)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对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关键技术、有市场前景的符合聚焦攻坚发展重点或本地特色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及配套产业(即符合《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中府办〔2018〕26号)九大重点发展领域)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事后奖补。对固定投资已投资额超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0%的项目,按照项目已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10%的标准予以分期奖补。
(二)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版)或《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版)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售价的30%给予奖励,核心部件原则上按“首批次”销售额的30%进行奖励。
(三)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珠西各市总投资额800万元以上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符合聚焦攻坚发展重点或本地特色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及配套产业(即符合《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中府办〔2018〕26号)九大重点发展领域)、公共性和产业服务能力强的公共服务平台。奖励资金额度不超过项目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
二、申报材料
(一)各专题申报材料按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准备。
(二)每个申报项目全套申报材料必须编写封面(附件11)、目录及页码,按申报指南材料排序统一装订成册,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做到要件齐全、材料排序正确。
(三)申报表格须经项目单位所在镇区工信部门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若无审查意见和公章,均视为不同意推荐上报。
三、注意事项
(一)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专项资金。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以同一项目申报多项资金(含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支持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并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其他资金情况。
(二)申报单位要承诺上报材料真实可靠,承诺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填写承诺书,如经专家评审、审核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该申报单位列入财政资金申报黑名单目录。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材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报送两种方式同步进行。项目申报单位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填报有关信息,并向项目所在镇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
(二)各镇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czj.zs.gov.cn/login/index.jhtml)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审核,按照截止时间要求及时到项目现场进行核查,并在纸质材料上加具审核意见后报送我局。
五、截止时间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请各企业在申报截至日期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属镇区经信部门,并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网站申报功能将于6月30日下午6点自动关闭,逾期不能申报)。
镇区网上初审及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7日(星期二),请各镇区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初审,并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镇区项目汇总表(附件14)上报我局装备工业科(地址: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437办公室)。
附件:
1.申报指南
2.各专题项目申请表(2-1至2-3)
3.项目诚信承诺书
4.项目无重复申报承诺书或重复申报说明材料(4-1至4-3)
5.申请报告参考提纲
6.项目投入明细表
7.首台(套)申报历史情况
8.成套装备中主要设备关键零部件系统组成清单
9.成套装备中进口主要设备关键零部件系统明细表
10.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11.封面格式
12.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
录(2019版)(仅用于首台套专题)
13.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
年版)(仅用于首台套专题)
14.镇区项目汇总表
15.各镇区经信部门业务指导联系电话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0日
附件下载:中工信【2020】205号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