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季度监测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100号)相关要求,请各地市科技局(委)高度重视本次季度监测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国家大学科技园进行数据填报,并对数据进行审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纳入火炬统计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及国家大学科技园须参加季度监测,并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参与季度监测单位和各级管理员统一登录“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tj.chinatorch.org.cn/),及时进行数据填报和审核。数据通过省级管理员审核后,参与季度监测单位将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报表上传至信息系统。
三、数据填报时间和审核时间:
科技企业孵化器:二、三、四季度末月15~25日;
众创空间:二、三季度末月15~25日,四季度以报送年度统计调查数据为准;
国家大学科技园:二、三、四季度末月15~25日。
附件: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季度监测工作的通知
省科技厅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