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珠西〔2018〕95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因素法下达资金2018年操作指引的通知》(粤经信珠西函〔2018〕1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股权投资专题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镇区推荐、项目评审、尽职调查等程序,形成了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股权投资项目(第二批)资金计划(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网站为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网站:www.zs.gov.cn/gxj/,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fczj.zs.gov.cn/)。
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对公布的名单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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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山市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股权投资项目(第二批)资金计划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