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有的人会遇到商标驳回或者不予受理的情况,这两种情况都属于商标未能注册成功的表现,那么商标驳回和不予受理是同一个意思吗?
当然不是的。它们是分别发生在商标申请的不同阶段。商标驳回是商标实质审查的结果,商标不予受理则是商标形式审查的结果。
原因不同
商标被驳回是因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在先申请或注册原则”及违反禁注条例,商标局才驳回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则是因为申请人提交的商标申请文书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才不予受理的。
审查对象不同
商标被驳回是因为其本身不满足核准注册的条件,因此审核对象只有商标本身。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主要还是因为申请材料存在问题,只属于形式审查阶段,审查对象只是商标申请文书和商标形式。
下发文书不同
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而商标被驳回,商标局会下发商标驳回通知书。
退费政策不同
缴纳相关费用是商标受理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商标被驳回是不退还申请费用的。而因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而不予受理的,尚未收取受理商标注册费。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不予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并未扣除相应费用。
应对策略
遭遇商标被驳回:按照法律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
因此,遭遇商标驳回,首先应分析被驳回的原因,是因为你申请的商标和别人的在先商标构成近似还是商标缺乏显著性,或者不良影响。其次可根据分析结果选择进行驳回复审,或者修改商标设计方案重新申报。
遭遇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既然是形式审查不能通过,申请人可按规定修改并重新填写申请文件及缴纳费用,等待进一步审查即可。如果经进一步审查后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也会通知你继续予以补正。
如果申请人不了解注册商标方面的知识,建议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办理,有经验的代理人可以通过本身的经验,做好风险分析,有效的规避商标驳回和商标不予受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