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作为当下最火的短视频APP,其用户高达数亿,从抖音带出来的产业也不计其数。而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行业的不断发展和持续激烈的市场竞争,虚假流量灰黑产业链围绕着群控软件逐渐形成起来。不过,面对群控软件向短视频领域的扩散,短视频平台仍坚守法律底线,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抖音短视频”App的运营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近来就因群控系统刷量营销问题开展了一场维权行动。
微播视界公司诉某公司不正当竞争
“抖音短视频”App系由申请人微播视界公司运营的短视频分享平台,旨在帮助大众用户表达自我、记录美好生活。截至2020年1月,抖音日活跃用户已超过4亿,并继续保持高速增长。被申请人某公司为“抖音云控”(www.yyunkong.com)网站、“抖音云控”营销系统的开发者和运营者。
据了解,被申请人通过“抖音云控”网站宣传、推广涉案群控系统,向客户销售涉案群控系统的使用账号和安装有“用云控”App和已登录抖音账号的手机。通过涉案群控系统的批量登录账号、自动随机点赞、自动随机评论、自动随机转发、一键批量涨粉、批量同城圈粉、批量关注好友、批量私信、一键群发消息等功能,可以实现被申请人网站宣传的“通过暴力、直接、高效的捷径模式,直接实时关注监控竞争对手的粉丝以及新增粉丝,并向竞争对手的粉丝发送私信,做广告推送,竞争对手通过经过数年发布高价值的视频等内容才沉淀的粉丝被我们短时间内直接获取,同时新增客户也被我们直接获取”等疯狂引流、暴力变现等目的。被申请人开发运营的涉案群控系统通过模拟真人行为,利用技术手段进行规模化、自动化批量操作,妨碍、破坏抖音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行,从而实现其疯狂引流和暴力变现的目的。
而抖音方面称:抖音App的核心产品模式是向用户精准分发优质视频内容。经过长期的经营投入,微播视界公司已为抖音积累了巨量的用户资源和优质的行业口碑,构筑了高质量的真人短视频分享生态。被申请人的行为一方面干扰了抖音的精准分发机制,削弱了用户分发精准度,降低抖音产品用户体验,增加了抖音产品风控和运营成本,另一方面亦危害了抖音用户隐私与安宁,不正当截取抖音商家的推广流量,且其产生的大量虚假账号,极其可能被用于诈骗、传销等非法活动,严重危害抖音用户安全,损害抖音用户合法权益。被申请人通过涉案群控系统为自身谋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综上,被诉侵权行为利用了申请人的竞争优势,妨碍、破坏抖音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行,恶化了抖音用户的产品体验,违反诚信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给微播视界公司的产品造成严重的损害。因此,申请人微播视界公司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抖音申请诉中行为保全成功
针对此侵权行为,微播视界除了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之外,考虑到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理周期,若不立即禁止被申请人宣传、推广、销售、运营涉案群控系统,必将使申请人微播视界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申请人微播视界公司申请诉中行为保全。
提出的理由如下:首先,申请人微播视界公司对“抖音”产品的用户资源、短视频资源和商业模式享有合法的竞争性权益。其次,被申请人的销售规模大、增长速度快,不采取保全措施会对申请人微播视界公司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最后,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申请人微播视界公司造成的损害远超过采取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
针对该申请,被申请人辩称:
一、被申请人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尚需论证,其不存在主观恶意。1.涉案群控系统并非其自行开发,而是从第三方浙江爱电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电公司)处购买。被申请人并不知晓涉案群控系统会存在违反抖音平台规则的风险2.涉案群控系统的基本运行原理并未破坏抖音系统。3.涉案群控系统的功能残缺,无法实现其宣传的各项功能,而且该系统的最终实现效果及执行效率非常差。
二、即便认定被申请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损害结果并无微播视界公司主张的严重,所谓全球客户2万多家、2.3亿元销售额可能是申请人微播视界公司受到被申请人网站上的一张爱电公司提供的阿里云营销广告的图片误导,被申请人的实际真实客户仅有200多户,绑定的端口设备数量仅有2900多台,通过涉案群控系统执行相关指令数量不到3万多条,交易流水仅有10万余元,因未有盈利空间,被申请人的服务器在2020年6月已经停止运营。可见,被申请人的经营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害后果非常小。被申请人实际已停止侵权,申请人微播视界公司要求行为保全裁定意义不大。
最终,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中,申请人微播视界公司对抖音产品的用户资源、短视频资源和商业模式享有合法的竞争性权益。涉案群控系统妨碍抖音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行,干扰了抖音平台的精准分发机制,破坏抖音平台的评价体系和产品的生态环境。本案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会使抖音平台的用户体验和产品粘性下降,进而影响申请人微播视界公司的整体商誉,申请人微播视界公司的合法权益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且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害超过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另外,虽被申请人抗辩其侵权行为已经停止,但并不能保证涉案群控软件不再宣传、推广、销售、运营。
综上,综合其他考量因素,申请人微播视界公司的行为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予以准许。裁定该公司立即停止宣传、推广、销售、运营针对“抖音”App 的群控营销系统,效力维持至该案裁判生效之日止。
据了解,这也是法院首次针对“抖音”平台上的群控软件颁布司法禁令。因此,面对虚假流量横行、激烈竞争不断的互联网市场,使用不正当的网络产品欺骗、误导用户终究是两败俱伤的选择,坚守底线、规范竞争才是赢得市场的最优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