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商标保护。但很多人在商标使用方面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误区。那在商标使用过程中会存在哪些误区呢?
1、先使用,后注册
我国在认定商标权属问题上,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即商标的专用权归属于依法首先申请注册并获准的商标申请人。
部分企业或个人急需使用商标,可能会“先使用,后注册”。“先使用,后注册”的隐患是:虽然可以使用未注册商标,但如果出现商标纠纷,法律将保护“注册在先”一方的合法权益。
2、法人注册,公司使用
法人注册,公司使用”是企业在注册、使用商标时很容易陷入的误区,表现为商标是由法人代表申请注册的,但却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由公司无偿使用。
如果该公司是由多个股东出资成立并运营,一旦法人代表撤资“单飞”并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标,或者是法人代表要求公司每年支付高额的商标许可使用费,公司将会蒙受巨大的损失。
3.商标使用许可没有备案
如果商标在许可他人使用时没有去商标局进行备案,许可人再将商标许可给第三人,第三人对商标已经授权给他人使用的情况不知情,那么原许可使用合同不能约束其使用该商标。
所以企业在许可他人使用时一定要去商标局进行备案,否则出现商标纠纷时,法律会站在无过错一方。
4.超出核准范围使用
企业也很容易出现这样的错误,商标使用的范围超出了核准范围。而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商标使用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还可能会出现侵权情况。
5.商标注册后忘记续展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因为时间比较长,所以有很多人都会忘记商标续展这回事,如果未及时做续展,商标就会面临被商标局撤销的风险。
企业注册了商标获得了商标权,只是商标保护的第一步,后期能够合理使用商标并进行有效的商标保护,才是更为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