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在钉钉群内发生的商业诋毁纠纷中,对“如果有人在聊天群发表了诋毁他人的言论怎么办?”的问题解决指引了方向。本文作者作为案件的代理人,结合本案对聊天群的信息安全与管理,进行初步分析。
信息沟通的效率不断被提高。结绳记事、甲骨文、竹简、造纸、印刷、广播、电话、Email,人们不断升级着通讯工具。今天,聊天群是最重要的沟通渠道之一。家庭群、工作群、家长群、车友群等各种群组,不一而足。聊天群带来方便的时候,也会带来烦恼。
如果有人在聊天群发表了诋毁他人的言论怎么办?谁来管理聊天群内的信息发布?如何将聊天群构建成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群空间?
2020年底,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在钉钉群内发生的商业诋毁纠纷中,对上述问题的解决指引了方向。本文作者作为案件的代理人,结合本案对聊天群的信息安全与管理,进行初步分析。
案情回顾:
钉钉是阿里巴巴集团开发的一款数字化移动办公、沟通与协同的平台软件(简称“钉钉”),以“让工作和学习更简单“为理念,已经被广泛应用于企事业单位日常工作以及学校教育教学中。原告奔奔公司和被告灵策公司员工因为业务关系同在多个钉钉群中,灵策公司在群中发布了诋毁奔奔公司的消息,对奔奔公司的商誉和发展潜在用户造成不利影响。奔奔公司故将灵策公司诉上法庭要求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要求钉钉作为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删除灵策公司发布的消息。
裁判观点提供的指引:
一、保障用户的通信安全,是聊天软件的基础责任
聊天软件提供的基础服务,是即时通讯、群体在线交流等信息服务,也就是俗称的聊天。功能上,每个产品都旨提供良好的体验,比如色彩、表情库、提醒音等。法律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法取得增值电信许可证,依法保障用户通信安全,包括保障用户通信自由、保护用户通信秘密等。
根据现行法律,聊天软件原则上不能人为对聊天内容进行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非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用户自然也不希望自己的聊天记录被服务平台窥视。
客观上,聊天群的信息是海量的,内容也是纷繁复杂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也没有能力去甄别、判断聊天内容的具体性质。尤其对于本案所涉的民事类侵权,聊天软件无法知晓背后复杂的商业恩怨和事实情况,无从判断其是否侵权,必须由法院等国家机关来作出定性。
所以,聊天软件应恪守“不触碰聊天内容”这条原则。
二、群主应履行聊天群的管理责任
聊天群中的内容,虽然系群组内成员之间向不特定公众公开展示的信息,其依然有一定的传播面,绝对不是法外之地,需要进行实时内容的管理。
我国法律法规,任命了一个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那就是群主。
根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的管理责任,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群主一般是聊天群的组织者或者是活跃的管理者,俗称拉群。群主一般与群成员有社会上会、行业上、身份上的某种关联性,并且能够随时看到群聊的内容,也对聊天整体的背景有具体的理解,能够对单个的聊天信息的性质做出某种程度判断,这个也是法律法规将其列为管理责任人的合理理由。
三、聊天软件应该做什么
当然,这并不是说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就可以当甩手掌柜了,聊天软件也需要为法律规则的落地,做出应有和必要的实现群主履行群组管理责任所必要的工具/服务。法律法规规定了群主责任制,聊天软件也要用自己的技术能力,来保障群主能够履行自己的管理责任。
首先,聊天软件要为因为群主提供必要功能的授权。群主想要履行对聊天群的管理责任,自然需要不同于一般群成员的一些功能,聊天软件需要为其开通这些必要的功能权限。根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为群组建立者、管理者进行群组管理提供必要功能权限;
其次,聊天软件要对违法违规的群、群主采取管理措施。群主怠于履行管理义务是,聊天软件则需要对其采取一定的威慑措施。根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互联网群组群组建立者、管理者等使用者,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整改、暂停发布、关闭群组、降低信用等级、暂停管理权限、取消建群资格等管理措施。
聊天软件在提供用户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的基础服务管理上,应充分尊重和保护用户的隐私和通信安全,不触碰用户数据和聊天内容。在功能设置上,要能对群主提供必要功能授权并能群或群主采取管理措施。
正如言论自由存在边界,在保护通信秘密和管理责任上,聊天工具也有边界。本案的边界较为清晰,对于在聊天群组中,发言人、群主、聊天软件如何能够各司其事,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和言论的控制保护上,划定较好的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