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中府办〔2019〕35号)和《关于印发中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工信〔2020〕94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中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新上规奖励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在中山市境内依法设立,于2020年度新上规的工业企业(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期间上规),以国家统计局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二、奖励标准
根据中工信〔2020〕94号精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新上规奖励项目对新上规工业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功能类镇区即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五桂山按市规定奖励标准自行负责奖励资金,其余镇区按市镇(区)两级财政6:4的比例负责奖励资金。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可同时申请省市奖励资金。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中山市新上规奖励项目入库申报表(附件2)。
(三)中山市统计局纳入一套表调查单位通知书正文复印件。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本专题项目的企业可同时申报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省其他专项扶持项目。
(二)申报企业请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网址:http://fczj.zs.gov.cn)进行项目申报。新注册的用户,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申报资料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申报表需要企业和镇区经信局签名、盖章,请系统填写保存后打印并手写签名、盖章,再扫描上传,落款时间不能留空不填。申报材料表格统一用电脑打字,手写填报表格不予受理。
(三)申报企业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注册地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下午6点自动关闭。纸质申报资料统一用A4纸印制(以镇街为单位收集整理后统一上报)。
(四)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后,请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czj.zs.gov.cn/login/index.jhtml)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2021年3月26日前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推荐上报我局,并提交项目书面申报材料1份,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中山市新上规奖励项目入库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