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盘活闲置厂房的实施意见》(中府办〔2018〕13号)和《中山市盘活闲置厂房项目资助实施细则》(中经信〔2018〕286号),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盘活闲置厂房专题项目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8年和2019年已通过申报纳入政策资助范围、租赁厂房为企业自用且在承租期内未闲置的规上企业。
二、租金补贴时间
(一)2018年开始资助项目租金补贴时间为2020年7月及以后剩余月份。
(二)2019年开始资助项目租金补贴时间为2020年7月-12月。
三、申报材料
(一)盘活闲置厂房专题项目2021年度租金补贴申请表。
(二)厂房租赁合同复印件(如有到期续签合同或补签合同,请一并补充)。
(三)第三方机构出具面积测量证明复印件。
(四)本次申请租金补贴期内厂房租赁税务发票(发票金额要与合同金额一致)。
(五)厂房租金减免证明材料(2020年7月及以后如有租金减免,请提供)。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材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报送两种方式同步进行。项目申报单位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填报有关信息,并向项目所在镇街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2.各镇街工信主管部门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审核,按要求到项目现场进行核查,并在纸质材料上加具审核意见后报送我局。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开展企业项目现场核查(核查行程安排另行通知),请镇街工信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配合做好现场核查准备工作。
(二)申报时间
1.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5日(星期一),请各企业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属镇街工信部门,并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网站申报功能将于4月5日18:00点自动关闭,逾期不能申报。
2.镇街网上初审及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9日(星期五),请各镇街工信部门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初审和纸质材料初审并加具推荐意见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上报我局工业发展科(地址: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439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要承诺上报材料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伪造、续签租赁合同等)骗取租金补贴,保证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填写承诺书,如经核查、审核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该申报单位列入财政资金申报黑名单目录。
附件:1.盘活闲置厂房专题项目2021年度租金补贴申请表
2.厂房租金减免情况证明(参考模板)
3.封面参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