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项专利里永远脱不开专利的发明人,据了解很多申请人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对于专利发明人的情况并不是非常了解,那么何为专利的发明人?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3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也就是说发明人是参与了一件专利的技术发明的,而且他们对该件专利存在着一定或者重大贡献,在一般企业里也可以称他们为研发人员。
专利的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区别有哪些呢?
1.申请人可以是个人或者是企业单位,但是发明人则一定为个人;
2.发明人在专利的权利中也仅仅只有姓名的表示权,但申请人则享有独占权、许可权以及转让权等多种权利,不过发明人可以要求申请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专利申请中发明人的数量是没有限制的,所以在填写发明人的过程中他们是存在一定顺序的,其中第一发明人则体现的是在专利技术发明中具有重大贡献的人,这也是最为重要的位置;而第二和第三的发明人所体现的是在专利技术发明中存在一定贡献意义的人;那么再往后的第四以及更多发明人则体现的是参与了专利技术发明的意义了。
在专利申请中,有的申请人会因为某种原因而将发明人填错、漏填发明人以及将发明人顺序混淆等....这样则会导致请求书中发明人与专利技术发明的实际情况不一致,从而令专利在申请公布时和专利的公告文件中发明人信息与事实不相符。而且发明人的信息错误,也可能导致发明人本人无法完成成绩效考核以及获得相应的奖励。
当专利申请后申请人发现发明人信息填写错误该怎么办?
1、发明人姓名填写错误。
2、多填写发明人。
3、漏填写发明人。
4、发明人顺序错误。
5、第一发明人身份证号填写错误。
在符合以上发明人信息错误的情况下,申请人就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的申报书、由申请人和变更前的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变更证明文件、发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以及相关的费用,经过2-4周的审查周期后就会收到《手续合格通知书》从而变更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