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254号),经与税务部门核对和科室审核,拟对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等695家企业给予2019年度企业研发费后补助(详见附件),现将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3日至4月2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对公示项目若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异议内容及依据、提出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以便联系和处理。
联系方式: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
电话:88303920 传真:8830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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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度企业研发费后补助名单(拟)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13日
附件下载:2019年度企业研发费后补助明细表(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