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企业创新发展,发掘和扶持一批成长性、创新性表现突出的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根据《中山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254号),现组织开展2021年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中山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单位,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企业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三个会计年度),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生产经营、纳税和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成长性指标:

  1.2020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含)~1亿元的企业,近两年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

  2.2020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5亿元的企业,近两年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

      3.2020年度营业收入在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近两年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  

       

  (二)创新能力指标:

  1.拥有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其中,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等不少于1件;或者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不少于3件;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少于10件。

  2.2018-2020年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比(三年研发投入总和/三年营业收入总和)不低于5%,或者2018-2020年企业平均研发投入额在5000万元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一)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2018-2020年度完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四)2018-2020年度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五)与评选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1.企业获得的各种资质、资格(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2.主要的知识产权,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承担科技项目、获得科技创新类奖项、产学研合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3.其他与申报书中陈述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评选程序

  (一)企业申请。相关企业通过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网址:http://pro.zskj.gov.cn)进行申请或通过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点击本申报通知下面的“我要申报”按钮自动跳转至“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申报。

  1.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通过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2.网上填报。系统具体操作流程:登录一体化系统→业务管理导航栏选择“项目申报”→选择“填写申报书”→选择“新增项目申请”→选择相应申报专题→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各项内容并上传附件。

  (二)网上审核。各镇街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组织本辖区范围内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高新科进行初审。

  (三)提交纸质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逐页编制页码,书脊应印上企业名称)递交至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C16)(地址:东区博爱六路22号)。

  (四)科室审核和现场答辩。市科技局进行初步筛选,并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和答辩,确定入围企业名单。

  (四)公示和公布。对拟入选的市级创新标杆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市政府审定通过后发布入选企业名单。

  四、时间安排

  企业申请截止时间:5月31日

  网上审核截止时间:6月7日

  递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6月14日

  五、其他事项

  (一)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有效期为2年,2020年已认定为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的企业不需要参加此次申报。

  (二)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先进行自我评价,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积极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务必如实进行材料申报,确保材料真实可靠。

  联系人:周岳、李慧子

  联系电话:88303920


  附件下载:  

  附件1:研发费用归集方法.docx

  附件2:【带索引】2016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doc

  附件3:填报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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