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关于省市场监管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操作规程》(中市监〔2019〕182号)的相关要求,我局于2021年6月11日至6月30日17:30,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项目,现发布本年度第三批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须登录注册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在申报通知栏目处选择《关于发布2021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点击进入后在通知结尾处选择“我要申报”。
下载本申报通知所附的申请表格,按本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填写申请书和提交所需附件材料,分专题提交,待初审通过收到提交纸质材料的通知,打印全部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递交到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具体流程如下:
1.填写申报书。下载本申报指南所列专题的对应申报书,按相关要求据实填写完整,可加页但请勿修改申报书样式。
2.系统提交。将可编辑版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按以下格式命名(材料名称+日期)并按专题提交至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系统,相关附件材料请压缩成一个文件。
3.审核回复。各镇区市场监管分局及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需根据系统回复(含系统发送短信)指引进行下一步操作。
4.递交纸件。审核通过的全套申报材料按一式3份采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并在每一个附件上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经所在镇区市场监管分局加盖意见后,递交到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14/15市政配套综合窗口(不接受邮寄递交方式)。
二、申报专题: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项目
1.项目内容:
对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提升本地企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培育新的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制定1份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单位正式文件)并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知识产权投入较上年度增长,近2年申请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的发明专利不少于10项。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且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管理,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及应对方案。
2.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为我市尚未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称号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支持数量与额度:
本年度支持数量为10项,每项支持不超过18.5万元。
4.申报材料(一式3份):
(1)2021年度省市场监管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3)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4)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咨询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联系人:梁耀伟、郭德轩;联系电话:0760-88239823。
附件:1.2021年度省市场监管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拟满足申报主体要求的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