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咨询
专利咨询
返回顶部
×
请选择咨询对象
专员一号
专员二号
专员三号
专员一号
专员二号
专员三号
首页
商标服务
专利服务
版权服务
公司资讯
行业资讯
知产课堂
服务领域
解决方案
公司资讯
行业资讯
知产课堂
服务领域
解决方案
公司资讯
行业资讯
知产课堂
服务领域
解决方案
新闻资讯
公司资讯
行业资讯
知产课堂
为什么要及时办理商标许可备案申请?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