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傍名人”:抢注容易维权费力

行业资讯 2014-07-18 1165
    近日,消费者在市场上经常见到“傍名人”的商品,这种一厢情愿的“傍”,手法上未免过于阴暗,对于树立企业正面形象是没有好处的。
 
    如今商标“傍名人”的事件在市面上越来越多,消费者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商品上有名人的名字。如:篮球场上华裔球员林书豪 “横空出世”。而无锡一家体育用品企业早在去年就成功将 “林书豪”商标揽入怀中。近期,成都又有人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使用“林书豪”为商标注册体育类相关产品以外的7个大的商品类别,并已收到受理通知书。
        
    事实上,商标“傍名人”并非独此一例

    除了上面的一些例子外,商标“傍名人”的事件也有很多,如“张曼玉”就被企业注册成了卫浴商标,“张学友”被注册成话筒、耳塞机、激光影碟机商标等。除了这样明目张胆地抢注,另外也有一些聪明的做法。如借谢霆锋之名推出“泻停封”止泻药,卖臭豆腐的抢注了“莫闻味”商标。律师认为,这些现象也从侧面反映了在市场经济中商家品牌意识的提升。

    多数名人在发现被“傍”后,都会通过法律进行维权,以此维护自身的形象。然而维权费时又费力。在姓名遭抢注后,身为市人大代表的柏万青便向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反映了情况。她随即向工商部门提出异议,最终有关公司的申请被撤销。整个过程耗费了一两个月时间,所以维权的过程也是不易,耗时耗力。

    法律专家也坦言,名人们要想维权打官司,需要耗费很多时间,从起诉、审理到判决,若再从一审打到二审,所要付出的时间、精力和诉讼费用等成本将会非常高。有些官司甚至一打就是两年,才能维权成功。

    如今商标“傍名人”现象的风行,也可以看出企业界的浮躁情绪。企业只有提高创新意识才能走得更远。扎扎实实地做产品,而不是想着靠各种歪点子一炮打响。对兴企之本的质量、信誉更应该放在心上。因为使企业兴旺源泉的,不是名人效应,而是质量、服务、信誉这些硬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