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一项专门用于支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创新基金将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目标,继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1、项目采取事前立项事后定额补助方式
2、支持的额度
初创项目:地方≤30万元,国家50-100万元
创新项目:地方≤60万元,国家100-200万元
申报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持续创新的意识。2013年末,企业的大学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R&D)的经费不低于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初创项目
申报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时间在2011年1月1日以后。
2.2013年末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2013年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R&D)的经费不低于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需在企业提交的审计报告中体现)。
3.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
4.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5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自有资金匹配必须达到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5.重点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广州国际科技孵化基地(试点)培育单位、前孵化器建设试点单位、经认定的广州市青年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等中小企业专业孵化机构内的初创项目。
创新项目
申报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时间在2009年1月1日以后,2011年1月1日之前。
2.2013年末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2013年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R&D)的经费不低于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需在企业提交的审计报告中体现)。
3.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
4.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自有资金匹配必须达到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