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一项专门用于支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创新基金将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目标,继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项目好处

  1、项目采取事前立项事后定额补助方式

  2、支持的额度
  初创项目:地方≤30万元,国家50-100万元

  创新项目:地方≤60万元,国家100-200万元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持续创新的意识。2013年末,企业的大学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R&D)的经费不低于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初创项目
  申报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时间在2011年1月1日以后。
  2.2013年末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2013年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R&D)的经费不低于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需在企业提交的审计报告中体现)。
  3.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
  4.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5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自有资金匹配必须达到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5.重点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广州国际科技孵化基地(试点)培育单位、前孵化器建设试点单位、经认定的广州市青年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等中小企业专业孵化机构内的初创项目。
    

创新项目
  申报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时间在2009年1月1日以后,2011年1月1日之前。
  2.2013年末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2013年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R&D)的经费不低于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需在企业提交的审计报告中体现)。
  3.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
  4.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自有资金匹配必须达到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

项目流程及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
  (二)可行性报告。
  (三)项目自筹资金承诺书。
  (四)通过“单位信用管理”模块生成的“单位注册信息表”,经申报单位审核无误后,须经单位法人签字和单位财务盖章。
  (五)申报单位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六)申报单位与参与单位之间的合作协议。
  (七)项目主要负责人(前3位)身份证复印件。
  (八)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年度财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原件(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财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201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仅需提供 2013年12月的财务报表。
  (九)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十)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订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十一)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的复印件 (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