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珠江科技新星专项旨在支持青年科技骨干开展科研活动,培育造就一批优秀的青年科技骨干成为新一代的学科、技术带头人或后备带头人。

项目好处

  拟定3000万元,分3年划拨。评选2015年珠江科技新星100名,其中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70名,企业30名。每人每年资助课题研究经费10万元,3年共30万元。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备的条件。
申报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扎实专业基础,创新能力强、学术思想活跃,作风严谨,求真务实,参与过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技创新方面的重点培养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
       1.在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工作、具有博士学位的、且近5年内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的科技人员。
  2.在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以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等研发机构工作,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排名前五名或广东省、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排名前三名的科技人员。
  3.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科研工作业绩突出,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推荐的科技人员。
  (二)申报人所带课题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符合我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以及所在单位的科研方向,并列入单位的重点科研课题,技术成果具有较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
  2.课题有利于推动前沿科技发展和提高科研、生产总体技术水平,具体目标明确、研究技术路线合理可行,三年内可望取得预期成果或阶段性成果。
  (三)其他条件。
  1.申报人所在研发团队应为由一个青年科技人员为主体、能胜任研究任务、学科结构和人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组成,并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精力和时间从事本专项资助的研究工作。
  2.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具备支持相应科技创新的综合实力,具有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的计划措施,具有一定的实验基础和设备条件,以及良好的科研支撑环境。

   3.已经入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级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包括入选广东省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等),或已成为  4.高校原则上申报不超过20项,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申报不超过3项。


项目流程及材料

  (一)提交证明材料。要求编写目录和页码,除代表性论文、论著外,其它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2.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其中被SCI、EI、ISTP等数据库收录的论文必须提供有检索资质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
  3.参与过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的证明。
  4.科研项目获奖证明和个人取得荣誉证明。
  5.科研团队成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前三名)。
  6.符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科研工作业绩突出、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的申报人须提交单位主要领导的推荐书。
  7.申报单位配套资金承诺函。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