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型研发机构:
    中山市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已经进入第二个年度,为全面分析中山市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情况,科学评估中山市已认定新型研发机构运行状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政策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现对已认定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进行发展运行评估,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新型研发机构如实填写附件1:《2015年至2016年度中山市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发展情况调查表》,并撰写2016年度机构年度工作报告,提纲参见附件2,于6月30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jc_gdemi@126.com;
    二、文件命名要求:“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运行评估+单位名称+认定年度+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