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府办〔2017〕20号),现组织开展2017年中山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作母机专题(鼓励购买工作母机)项目申报工作。申报项目相关要求事项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1.申报主体为购买中山本地工作母机产品的企业,购买方企业要求在中山市域范围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并填写附表承诺书。

2.销售方企业已纳入“中山市工作母机企业库”。

(本项补助由购买方企业申报,资金拨付至购买方,请工作母机企业协助通知购买方企业申报。)

(二)购买期限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6日,企业购买工作母机产品用于技术改造或增资扩产。

(三)扶持方式及标准

鼓励购买工作母机。中山企业购买本地工作母机企业产品用于技术改造或增资扩产,按不超过购买价格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具体补助分级如下:

1.购买成套装备或生产线、高端主机设备(要求单台设备价格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按不超过购买价格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500万元。

2.购买单台价格30万元以下主机设备的,按不超过购买价格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300万元。

3.购买关键零部件的,按不超过购买价格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成套装备——是指生产成品或半成品的工业联合装置,可相互协调连续或自动地完成某项任务的生产设备系统,一般由主机设备、辅助设备、控制部分组成。

自动化生产线——是指生产成品或半成品且生产过程自动化的工业装置,可部分或全部连续自动完成装配、检测、加工、传输、包装等生产工序。

单台设备——是指由若干零部件装配起来,在一种或几种动力驱动下,完成单一工序的工业装置。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材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报送两种方式同步进行。项目申报单位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填报有关信息,并向项目所在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

(二)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czj.zs.gov.cn/login/index.jhtml)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初审,并对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后,加具审核意见报送我局。

三、申报时间

企业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6日,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下午6点自动关闭。请各镇区经信部门于2017年6月20日前完成网上初审,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上报我局装备制造业科。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限制

(一)外地采购,在中山转移销售的工作母机产品,不能申报本专题。

(二)外地采购,在中山简单组合的工作母机产品,不能申报本专题。

(三)购买方企业与工作母机企业为关联企业的,不能申报本专题。

(四)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一项市级专项资金,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

请各镇区认真核实,严格把关。

五、监督检查

一经发现、查实企业在项目申报、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扶持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如数追回已经获得的专项资金,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关键零部件——是指加工制造产品的设备中所需最重要的构成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