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
(第四批)

创建工作的通知

 

  (三)创建方案要求 

  1. 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组建创新中心成员。 

  2. 创新中心要有明确的产业化技术发展方向和目标,有至少1项有待突破、可促进形成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3. 创新中心有吸引可持续投资和商业运行的能力,成员单位之间应形成资金组建方案,全部组建资金(包括研发设备)不少于3000万元。 

  4. 创新中心有合理可行的发展规划,包括中长期研发项目计划、成果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应用目标、经费筹措计划、研发投入、成果转化收益预算以及实现市场化自主运营的进程计划等。 

  5. 创新中心有面向行业和地区提供技术委托研发、试验检测、认证计量、标准研制和试验验证、人员培训、企业孵化、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价等制造业公共服务的创新平台。 

  6. 创新中心有科学的运行机制和经营机制,包括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自主经营机制、内部财务、人事和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和成员单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有效机制等,有技术研发、技术转让、专利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规定,有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的机制。 

  7. 创新中心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团队,建立技术专家委员会作为内部咨询机构。 

  8. 创新中心有吸引和培养制造业创新型人才、团队的能力。 

  9. 《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其他要求。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

  (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其复印件 
 申报相关材料请咨询 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0760-23768790

  四、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请 

 

  (二)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申报 

   

  (三)综合评审 

  

  (四)现场考察 

   

  (五)列入创建计划 

  (六)根据综合评审和现场考察结果,提出拟被列为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四批)创建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予以发文 

  (七)审核确认 

  (八)列入创建计划的创新中心,按照创建方案,完成筹建工作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确认 

 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