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细则 
资金使用重点方向和范围
专项资金支持以下四个方面:

(一)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
(二)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
(三)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
(四)科技创新项目示范。

  规划编制及项目遴选程序
项目申报及资金下达程序如下:

(一)省科技厅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申报要求,编制、 发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二)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项目指南进行申报
(三)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四)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入库项目进行评审
(五)省科技厅参照省级财政资金报批程序将专项资金 三年滚动规划初稿
(六)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审核意见
(七)省科技厅,在经审核通过后的三年滚动规划重点 任务及项目范围内

对严重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的 相关责任主体,按程序纳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一)编报虚假预算,套取专项资金的;
(二)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
(三)未按照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使用的;
(四)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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