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商业银行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作用
商业银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模式商业银行经营以稳健为首要原则,不能用存款人的钱来进行高风险的、仍处于起步阶段的高新技术投资,这就决定了商业银行难以成为处于起步阶段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金融支持构;
另一方面,对于银行来说,绝大多数高科技企业属于中小型企业,信用风险相对较高,能够提供的抵押担保也十分有限,出于风险的考虑,银行难以有效满足其资金需求。如果政府能对高新技术企业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商业银行贷款的风险得以下降,商业银行将可以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商业银行与高新技术产业结合主要通过以下途径:
一是以政府信用为担保,向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低息贷款;
二是由银行控股成立独立或附属的风险投资机构向高新技术企业投资;
三是由风险投资公司以债权或股权形式向高新技术企业投资。
高新技术企业金融需求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商业银行不可能在对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的所有方面都做得同样好,商业银行一定要有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必须有所侧重,必须在自己的特色项目上专业化发展,形成独有的优势和一定程度的专业垄断,不可能像传统产业那样进行粗放式经营,必须精耕细作,才能在确立合理的风险容忍度的前提下赢取合理的利润。这是国内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大方向。
前,国内民间投资资金充裕,但投资渠道相对单一,无法满足民间资金的正常投资需求;另一方面,民间基金一直有追求较高收益、也愿意承担较高投资风险的习惯,伺机进入高新技术行业。因此商业银行可以发挥其服务网络优势,代理市场发展前景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拟上市的股份制科技企业或已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高新技术企业债券,在民间投资资金与高新技术企业之间建立起直接的联系,发挥中介、协调、协助作用,密切银企关系,也从中获取代理手续费收入,提高自身盈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