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范围
在中山市境内依法设立,已认定的省高成长中小企业(附件1)、2018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包括2018年上规和2019年2月上规的工业企业,具体企业名单详见《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和中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新上规奖励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中工信〔2019〕83号)。
二、申报条件
上述企业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与商业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获得贷款且实际发生利息支出。
三、补助额度
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申报表(附件2)、利息支付明细表(附件3)、项目情况汇总表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