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一、组织与实施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坚持服务引领、放管结合、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企业自主评价、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科技部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

价工作流程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网络化管理,评价工作在“服务平台”上的“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以下简称“评价工作系统”,网址:www.innofund.gov.cn)中进行。评价工作流程示意如下;
(一)企业注册登记
(二)企业自主评价
(三)形式审查
(四)名单公示
(五)入库公告
(六)年度更新

三、评价条件和指标具体说明

(一)居民企业

《评价办法》中的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二)企业规模
1.职工总数
2.年销售收入
3.资产总额

(三)产品及服务范围

《评价办法》中“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是指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

四)企业信用

《评价办法》所指的“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以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的意见和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为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五)高新技术企业

《评价办法》所指的高新技术企业应是企业拥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其编号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可查。
(六)研发机构
(七)科技奖励
(八)制定标准
(九)科技人员
(十)研发投入
1.研发费用

(1)人员人工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3)折旧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

(5)新产品设计费等

(6)其他相关费用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1)企业内部自主研发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额计入企业研发费用总额;

(2)企业共同合作研发项目,按自身实际承担费用额计入企业研发费用总额;

(3)企业参加企业集团的集中研发项目,按自身实际分摊费用额计入企业研发费用总额;

(4)企业委托境内外部机构或个人的研发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额的80%计入企业研发费用总额。

(5)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实际研发费用额不计入研发费用总额。

2.成本费用

《评价办法》所指的成本费用包括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制度,采用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数据。当年注册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会计年度来计算。成本费用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口径。

成本费用总额=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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