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儿网”状告“去哪网”恶意模仿
“真假开心网(微博)”成为中国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后,昨日,去哪儿网(微博)(www.qunar.com )状告去哪网(www.quna.com )不正当竞争一案在广州市中院一审开庭。
“去哪儿网”诉称,被告“去哪网”使用与原告几乎相同的网站名称、网络域名、商标以及网页设计,属于恶意模仿。并且被告在原告“去哪儿网”享有极高知名度的情况下,将其企业旗号变更为“去哪”,并受让quna.com的域名,明显是为了山寨模仿原告的网站。
“去哪儿网”要求,“去哪网”停止使用去哪、去哪网、quna.com这些与原告相同或相近的名称、网页设计;注销www.quna.com以及其他三个类似域名;停止使用“去哪”作为企业名称;公开道歉并赔偿300万元等。
“去哪网”的代理律师指出,“去哪网”早在2003年就注册,比原告早了两年。虽然被告在2009年受让域名www.quna.com,表面上是被告使用在后,但是该域名事实上是先于原告域名而存在。此外,双方的网站功能、服务对象、盈利模式均有明显不相同。去哪网直接向消费者提供机票预订、改签等终端服务,连接的网站是被告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而原告“去哪儿网”仅仅提供旅游信息的搜索平台服务,靠网民的点击率赚取代理公司的广告费作为盈利模式。
同时,“去哪”是被告人的企业名称,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具有旅游局颁发的旅游经营资质、民航局颁发的航空客运代理机票资质。原告“去哪儿网”的域名诉讼请求已经构成“反向域名侵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案将择期宣判。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记者:海鹏飞,实习生:周蓉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