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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19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兼并重组专题项目)
一、资助对象 2017年6月至2019年5月有实施兼并重组项目并已完成重组的企业。 二、资助范围及条件 (一)资助对象为在中山市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发起兼并重组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以及龙头骨干培育企业。 (二)兼并重组交易资助条件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手续齐备并完成交割的非关联企业交易项目,兼并重组并购方对被并购方兼并重组交易金额1000万元以上且兼并重组完成后并购方企业实现财务报表合并。 (三)关联企业资产重整资助条件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手续齐备并完成重整的项目,关联资产重整后净资产新增1000万元以上且兼并重组完成后并购方企业实现财务报表合并。 (四)兼并重组项目(被并购方)为境内市外(中山市以外)企业的,申请资助企业必须承诺在并购完成后,将兼并重组企业的产值不低于50%回归入统。 (五)中山市“僵尸企业”重组后持续经营的,可参照本细则给予资助。 三、申报材料 (一)中山市兼并重组项目企业资助申请表。 (二)企业兼并重组项目说明(主要包括被兼并重组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的背景、目的、过程,项目标的额、重组后的经济效益预测等,经济效益预测包括2019年新增利税额、新增产值额、新增投资额、新增销售收入、新增净资产等)。 (三)兼并重组协议书、被并购方的验资报告。 (四)并购方和被并购方企业近两年财务报表。 (五)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两年纳税证明。 (六)并购方和被并购方企业营业执照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变更前后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章程(原件)。 (七)兼并重组支付凭证和收款凭证(银行转账单)复印件。 (八)并购方与所辖镇区经信部门签订的产值回归入统承诺书。 (九)如并购方为上市企业需提供项目兼并事项公告; (十)兼并重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和截止时间。 1.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星期二)。网上申报于截止申报当天下午6点自动关闭。联系电话:0760-23768790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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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创建
二、创建要求 (一)项目符合国家、广东省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环境、节能和安全标准; (二)项目建设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用良好,项目实施地在广东省境内; (三)核心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先进成熟可靠,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产品附加值高,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 (四)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兼顾除危废以外的其他工业固废,以及工业窑炉、水泥窑等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综合利用量不低于10万吨/年; (五)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20%; (六)原则上为在建或2019年内能开工建设的项目,项目建设手续齐全。 三、申报材料 (一)各地级以上市工信部门推荐文件; (二) 《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申请报告》(参照附件编制指南); (三) 申报条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证书、资质、称号等证明文件材料。联系电话:0760-23768790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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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起我国将降低部分商标注册收费
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再出实招!近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此前印发的《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商标局将对商标注册收费标准进行调整,降低部分商标业务收费标准。 据介绍,商标局将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由此前的1000元降为500元,受理商标变更费收费标准由250元降为150元。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商标局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收费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其中,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变更业务将免收变更费,对受理商标注册费、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受理商标评审费、出具商标证明费、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商标异议费、撤销商标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按现行标准的90%收费。 据介绍,近年来,商标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多措并举加快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实施进程,为实现《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各项目标和我国商标品牌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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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 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133号)(附件1)的条件和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二、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包括纸质(一式5份)及电子版(刻录光盘,光盘标注孵化器名称)。 三、申报时间 1.申报单位于2019年6月28号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至本地区科技管理部门; 2.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填写推荐表(详见附件2),并将推荐函、推荐表和本地区的申报材料于2019年7月5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四、认定程序 1.各地市认真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原则上只推荐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 2.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筛选,并进行公示,将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至科技部火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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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山市工业设计大赛暨智能制造设计大赛方案
一、主题集聚设计创新、促进产业升级二、参赛对象面向国内外企业、机构、院校、个人或团队。立足本市工业设计企业、院校,同时积极发动粤港澳大湾区院校、设计机构、相关企业及设计师参与。参赛作品原则上须是原创作品,具有完全的知识产权。作品数不限,团队参赛人数不超过5人。三、组别(一)中山市工业设计大赛面向参赛对象,大赛分为专业组和院校组。在读学生参与院校组评定,其他对象(包括院校在职老师)均参与专业组评定。具备一定条件学生也可选择参与专业组评定,但同一个作品不能同时报名专业组和院校组评定。面向参赛作品,大赛分为产品设计和概念设计。产品设计是指面向已量产和已开发产品,概念设计是指面向未量产、未投入市场的概念设计作品。院校组作品参与概念设计评定。面向行业,大赛分四个类别专项赛:家用电器类、五金及锁具类、厨卫类、综合类(前面3个类别之外其他类,如智能装备、电子信息、医疗器械、灯饰照明、婴童玩具、服装、CMF、交互等)。(二)中山市智能制造设计大赛智能制造设计大赛作品须针对中山本地制造业企业产品生产制造环节或制造业行业共性难点提供智能化的解决方案,参赛作品可以是产品实物,亦可以是可行的设计理念。四、大赛形式中山市工业设计大赛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每个专项赛产品设计和概念设计作品均不少于50份,如某个专项赛参赛作品不足,则该专项赛划入综合类评审。中山市智能制造设计大赛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参赛作品不少于150份。五、表彰和奖励(一)奖项及奖励。所有获奖作品由组委会颁发奖杯和证书,奖金合计1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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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服务
三、“专精特新”系列专属产品 (一)成长快贷 1.贷款对象:2019年至2021年的“小升规”培育库企业以及“小升规”企业。 2.综合授信方案:对于列入各地工信部门“小升规”培育库的企业,省中行在“升规”培育阶段可提供人民币150万元的免抵押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企业成功“升规”再追加150万元免抵押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总授信额度300万元,贷款期限1年。 对于“小升规”企业,针对企业短期融资需求,省中行统一配置“中银网融易”产品。一次性签订免抵押信用贷款循环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额度和有效期内,客户可通过网上银行自助进行提款和还款的贷款产品。授信额度人民币300万元,贷款期限1年,线上自助提款,贷款实时到账,随借随还。 (二)高成长贷 1.贷款对象:2019年至2021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高成长中小企业,以及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 2.综合授信方案:除针对企业短期融资需求统一配置“中银网融易”产品外,省中行针对企业长期融资需求,根据企业具体需求设计相适应的中长期授信方案,贷款期限最长3年,首年免还本金,担保方式可为风险分担、国家风险基金担保、应收账款质押、产业链核心企业担保、知识产权质押、固定资产抵押、存单质押等多种灵活组合。总授信额度最高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免抵押信用贷款授信额度500万元,抵押贷款的放款金额不低于抵押物评估价值,在授信额度内充分满足企业贷款需求,快速放贷。 (三)技改成长贷 1.贷款对象:对2019年至2021年实施技术改造的“专精特新”企业,包括:获得各级工信部门政策支持的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工业互联网“上云上平台”的“专精特新”企业。 2.综合授信方案:省中行除针对企业短期融资需求统一配置“中银网融易”产品外,根据企业具体需求设计相适应的中长期授信方案,贷款期限最长10年,担保方式可为风险分担、国家风险基金担保、应收账款质押、产业链核心企业担保、知识产权质押、固定资产抵押、存单质押等多种灵活组合。总授信额度最高为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免抵押信用贷款授信额度500万元,抵押贷款的放款金额不低于抵押物评估价值,授信额度内充分满足企业贷款需求,快速放贷。 (四)流量贷 1.贷款对象:2019年至2021年在省中行辖内机构有结算业务和存款沉淀的“专精特新”企业。 2.综合授信方案:省中行根据企业结算流水和存款沉淀主动授信,为企业提供最高人民币200万元的信用授信额度,申请资料简单,贷款期限最长1年。 四、支持措施及操作流程 (一)贷款利率优惠 对本实施方案项下贷款,省中行提供利率优惠,一年期贷款利率按不高于5%执行。如贷款涉及抵押担保,相关抵押费、评估费由省中行承担。自企业贷款申请资料齐备一周内,省中行按照申请贷款操作流程完成贷款审批事项。 (二)信贷风险补偿 各地市建立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将本实施方案贷款产品纳入本地市风险补偿范围。 (三)贷款利息补贴 对2018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省高成长中小企业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商业银行贷款并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进行补贴。具体补贴比例和申领程序按各市工信部门通知执行。2018年9月1日以后的贷款贴息按省财政政策实施,鼓励各地出台融资降成本补贴措施。 (四)国家中小企业担保基金担保 发挥国家中小企业担保基金提供增信担保的作用,引导使用国家中小企业担保基金的担保公司,重点为首贷及近2年累计贷款金额小于500万元的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并执行国务院相关担保费率规定,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五)操作流程 1.企业清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地市工信部门将本方案涉及的企业清单及有关信息,按季度提供给省中行及辖内机构,重要的情况及时沟通。 2.申请渠道。清单内企业可与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对公业务人员联系,提出融资申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动在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创新平台搭建贷款申请入口。省中行各辖内机构要主动走访有关企业,提供融资上门服务。 3.申请资料。 (1)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2)信用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 (3)企业前两年及当年最新一期财务报表。 (4)企业销售收入证明材料。 (5)企业设备更新、智能化改造、工业互联网升级等相关证明材料。 (6)纳入信贷风险分担机制的确认函(如有)。 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中行将定期评估方案实施的效果,对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研究,予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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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十八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
一、认定范围 第18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范围为制造业、建筑业、商贸流通业、信息服务业、物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广东省境内(不含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二)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运作管理规范,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明确,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渠道。 (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五)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企业两年内(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申请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一是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二是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三是走私及其他严重违反进出口监管规定的行为。 (七)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按行业系数折算后)、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4项指标不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三、申报材料 (一)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二)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三)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见附件 (四)汇总表 四、报送要求 (一)企业网上填报材料 申报企业请于2019年7月5日前登陆广东省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gdmachine.org/),进入“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21.90.123/),按要求注册账号,填写表格,上传材料。联系电话:0760-23768790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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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信息产业项目入库的通知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主体是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申报主体须为项目实施主体。 (二)项目建设基础较好,运营模式可行,市场前景较好,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较好地支撑申报主体盈利能力增长。申报主体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有保障项目持续运维的资金实力。 (三)项目原则上是成长性好、技术前沿、效益明显,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启动,现已建成的项目。 (四)申报单位及项目无重大商业或法律纠纷。 (五)在新一代通信网络、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激光器件、新型材料及器件、物联网、4K电视网络、高端软件等领域已经申报2019年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入库的项目信息将自动纳入到中山市信息产业项目库申报项目清单,企业无须再次重复申报。已申报2018年中山市信息产业项目入库的项目,若项目情况有更新可再次填报2019年中山市信息产业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更新项目进展情况。 二、入库项目方向 (一)下一代信息网络,包括但不限于下一代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光通信、新一代无线宽带接入等领域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二)新一代电子信息元器件,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型元器件等领域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三)智能终端,包括但不限于基于无线通信、智能技术的智能终端、智能家电、智能设备等产品和解决方案。 (四)新一代信息技术综合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物联网、北斗卫星应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车联网等产品和解决方案。同时,包括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综合应用。 (五)产业应用软件,包括但不限于农业、工业、建筑业、商业等产业应用软件。 (六)新一代信息服务业,包括但不限于量子技术、协同软件开发、智能供需对接、信息安全等产品、平台、服务和解决方案。 (七)大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收集、存储、处理、分析、可视化、开放共享以及大规模并行处理、数据挖掘、分布式数据库等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八)互联网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化生产、智能化管理、服务转型、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创新等的产品、公共平台和解决方案。 (九)工业互联网,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模块化、产业链协同、应用系统云化等的支撑平台、产品、解决方案和创业创新活动。 (十)云计算产品、平台、服务和解决方案。 (十一)两化融合,包括但不限于实现信息化环境下的业务综合集成,互联网环境下获取可持续竞争优势、打造新型能力成效显著的公共平台和解决方案。 三、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项目入库截止时间为6月14日。 (二)企业填报2019年中山市信息产业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提交所属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由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汇总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市工信局有关科室。联系电话:0760-23768790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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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三批龙头骨干培育企业的通知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除房地产以外的企业。 (一)企业登记注册地在中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拥有自主技术、自有品牌、自控的市场网络以及资本运作与较强投资能力。 (三)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职能总部在中山,上年度合并主营收入25 亿元以上。 (四)企业上年度产值(以统计部门统计口径为准,下同)达10 亿元以上,企业入统产值增长率不低于所属行业全市平均增长率。 (五)上市(板)公司、经市认定的总部企业优先选定为培育对象。对一些投资力度大,有超常规发展可能的企业可实行“一事一议”。 二、申报材料 (一)中山市龙头骨干培育企业申报表(附件1); (二)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我市认定为总部企业和具有总部或区域总部职能的企业,提交由工商部门出具的申请企业及其已实现合并报表的控股子公司的章程原件(全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只需提交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原件,无需提交章程),其他企业则只需提供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原件; (四)经我市认定为总部企业和具有总部或区域总部职能的企业,需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企业2018年度总部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合并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财务报表附注等),其他企业则只需提交2018年度财务报表; (五)企业及其下属企业2018年度统计报表; (六)企业自主技术、自有品牌、上市上板、总部认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企业2019-2023年发展规划;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组织辖下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具体意见及加盖公章。 (二)申请企业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盖企业公章。申报材料需胶装成册(一式一本),书册要求有封面(封面内容:第三批骨干培育企业申报材料、企业名称和申报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目录、分页,书册侧边标注2019年骨干培育、企业简称,于6 月25日(星期二)前报市工信局制造业创新科联系电话:0760-23768790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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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
一、总体要求(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国际影响力,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创新发展。(二) 基本原则。坚持统筹推进,巩固局省市联动、点线面结合的工作格局。准确把握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坚持与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相衔接,加强上下联动和业务融合,明确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整体思路、实施路径和工作机制,设置可量化、可考核的目标任务,系统构建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统计体系和考核体系,为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提供工作指引。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制约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障碍。聚焦当前知识产权数量质量矛盾、提高审查质量效率任务繁重、保护体系建设亟待加强、运用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等突出问题,按照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工作思路创新和模式创新,确保改革落地到位。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促进发明创造和转化运用,把体制机制改革所释放的活力转变为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坚持因地制宜,设置差异化的发展路径。从实际出发,结合引领型、支撑型和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类别,各区域在创新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设置差异化的发展任务、工作重点和评价体系,高位推动,系统谋划,积极探索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合理规划发展路径,指导地方细化落实本地区的具体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打造形成若干具有影响力和带动力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样板。(三) 主要目标。2019年底,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初步搭建适应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和统计体系。——知识产权创造。大力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和知名品牌,形成约300个支撑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的高价值专利组合。进一步提高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将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在2018年压减10%的基础上再压减15%以上,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缩至5个月以内。完成消减发明专利审查积压10万件以上,全面遏制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囤积和恶意注册行为。——知识产权运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新增投资额增长超50%,知识产权保险保障金额增长20%以上,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增长力争不低于10%,超过1350亿元。培育专业化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40家,知识产权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20%。持续推进商标品牌建设,新建设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基地若干个。——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运行机制和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专利、商标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地理标志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合理布局,专利预审服务质量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持续提高。二、明确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一)形成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指标。按照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要求,以“少而精”为原则,开展专题研究,比较国际有关指标及评价,形成若干表征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核心指标。抓紧研究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的知识产权指标。建立健全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做好与知识产权强国纲要指标体系的衔接。(战略规划司负责)(二)建立知识产权运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聚焦促进产业发展,开展知识产权运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加强数据量化提取和关联共享。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展知识产权运用相关数据指标的主动监测、实时分析和动态测算,全面及时反映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综合效益。(运用促进司负责)(三)构建区域差异化的指标体系。各地结合本地区发展定位、发展任务、发展要求和工作重点,设置差异化的知识产权指标,并适时完善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关知识产权指标。积极配合做好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相关数据采集、统计汇总和分析预测等工作。(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责)三、完善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四)强化知识产权战略谋划与顶层设计。制定面向2035年的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联席办负责)开展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和“十四五”时期重点工程项目储备。(战略规划司负责)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动态管理,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申报强省建设试点省,加强知识产权强市的创建评定、过程督导和绩效评价。完善知识产权合作会商机制,强化政策落地、项目布局、资金配套等工作的督办落实。持续深化城市和县域试点示范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公益服务队伍建设,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支撑能力。向全国复制推广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试点经验。(运用促进司负责)(五)加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与政策研究。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总体目标,重点对年度知识产权领域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完善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保持知识产权政策的稳定性、调控的针对性、标准的一致性,防止大起大落。加强知识产权宏观政策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政策预研储备工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政策研究成果的推广运用,强化对各地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力度和服务能力的政策指导。(办公室负责)加强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制度和新领域新业态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条法司负责)研究构建一体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管理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制定知识产权基础信息采集加工标准和管理规则,整合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基础数据,加大对各地方知识产权数据共享力度。(公共服务司负责)推动完善知识产权职称制度,加强各类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人事司负责)加强对知识产权国际领域最新动态的跟踪研判,积极参与多边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和规则制定,继续推动《外观设计法条约》外交大会尽早召开。(国际合作司负责)(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完善法律法规,配合做好专利法修改,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启动新一轮商标法修改准备工作。加强源头保护,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条法司负责)研究出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文件,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各项工作。科学布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专利预警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为企业技术创新和集聚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推动“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实施。完善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保护体系,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加强对地理特征明显、人文特色鲜明、质量特性突出的地理标志重点产品实施保护。加强执法指导力度,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行动,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区域的执法协作。严格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推进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纠纷涉外应对机制建设。(保护司负责)(七)完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政策体系。扎实做好各类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布局,继续支持重点城市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做好高价值专利评估培育工作。扩大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范围,推动专利商标混合质押,鼓励开发知识产权综合险种,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建设,落实好知识产权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政策措施。研究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做好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充分发挥质量导向和示范作用。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运用地理标志精准扶贫,总结推广“商标富农”工作经验,大力推行“公司+商标品牌(地理标志)+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统筹推进专利导航、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和分析评议工作。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与监管。(运用促进司负责)四、形成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八)完善知识产权统计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全国专利调查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国家标准的制定实施及产业增加值核算与发布,完善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定期开展专利质量提升相关统计工作。继续开展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等主要专利指标的统计评价工作。完善知识产权统计报表制度。深化知识产权使用费统计分析。加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活动与经济效益统计监测。增加对国际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加强统计数据国际比较。建立知识产权统计数据分发共享机制,进一步满足地方工作的知识产权数据需求。(战略规划司负责)(九)提高知识产权统计数据质量。各地要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知识产权统计制度,明确知识产权综合统计责任处室,协调落实知识产权重大统计调查任务,规范知识产权统计信息发布。充分利用行政记录和有关监测管理系统收集知识产权统计信息,避免重复统计。积极探索重点调查,抽样调查,获取知识产权数据。在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实施过程中,要做到数出有据,严格审核,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瞒报、漏报、虚报等问题。(战略规划司负责)五、工作要求(一)加强党的领导。各部门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两个最”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强化统筹协调。按照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对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统筹谋划、工作联动和资源整合,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绩效考核中设置专题,开展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相关绩效评价,不断提高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三)落实工作责任。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对照工作指引,结合发展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本地区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和具体任务。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细则和政策措施,确保重点任务及时落地见效。(四)开展第三方评估。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作用,开展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将专利商标申请注册数量增长、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业监管、资助政策调整等作为评估重点,提高政策落实透明度。相关评估结果作为相关政策试点、项目扶持的重要依据。(五)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促进相互学习借鉴,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及时总结各地区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做法和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向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