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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有关企业: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中经信〔2014〕629号)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企业在中山市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二)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比较竞争优势。(三)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运作管理规范,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明确,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行业内处于先进地位。(五)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六)相关指标必须同时达到以下规定: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少于500万元或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按行业系数折算后)不少于3%、年纳税额不低于3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400万元。(七)企业两年内(指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申请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及其他严重违反进出口监管规定的行为。二、申报材料(一)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二)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三)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汇总表(见附件3,只需提交电子版)。(四)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五)企业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六)专利证书、产学研合同、名牌证书、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及技术中心相关制度等。三、申报要求(一)申报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在纸质材料侧面标注企业名称,附电子文档。(注:附件3只需要提交电子文档)。(二)企业向所属镇区经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镇区经信部门初审后,出具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0年7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市工业设计协会,逾期不予受理。四、其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中山市工业设计协会按照《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并组织专家对初评合格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和综合评分。市工信局会同市税务局、财政局和中山海关等部门确定认定名单并公布。附件:1.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2.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汇总表附件下载:附件3: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汇总表.xls附件2: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doc附件1: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doc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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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山市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施2020年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1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组织开展中山市2020年度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思路 “大专项+任务清单”围绕国家、省市科技创新重点任务,以“省级引导、市级统筹,事前资助、事后补助,绩效导向、奖优罚略”为原则,组织实施我市2020年度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 二、组织方式 (一)做好新冠肺炎防控科技攻关:公开发布,线下申报,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任务)书,专家评审产生拟扶持项目。 (二)完善地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公开发布,线下申报,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任务)书,专家论证产生拟立项项目。 (三)支持引入创新资源提升地区创新能力(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公开发布,线下申报,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任务)书,专家评审或论证产生拟立项项目。 三、组织实施方向 (一)新冠肺炎防控科技攻关 1.支持内容:与国家和省新冠肺炎防控科技攻关项目做好衔接,对围绕病毒溯源与流行病学、致病机理、疫苗研发、药物研制、检测诊断和防控设备等科技攻关项目予以接续支持。 2.资助项目: (1)国家和省新冠肺炎防治科技攻关立项项目配套(市内注册单位)。 (2)国家和省新冠肺炎防治科技攻关立项项目到中山成果转化或产业化(市外高校、科研机构等)。 3.资助强度:1:1资助(国家、省立项资金:“大专项+任务”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资助方式:事前资助 5.资助要求: (1)项目已获得国家、省科技部门立项的项目。 (2)项目未获得过其他市级产业扶持资金资助(例: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等)。 (3)支持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通过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并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6.申报材料要求: (1)《中山市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任务)书》。 (2)国家、省科技部门立项文件复印件。 (3)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收入支出表)。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合作协议复印件(如有合作单位)。 (7)申报材料中涉及的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获奖证书等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8)其他佐证材料。 (二)完善地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1.支持内容:提升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能力建设,支持服务机构承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行业决赛的组织工作。 2.资助强度:100万元 3.资助方式:事前资助 4.资助要求: 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对接平台,承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行业决赛,提供科技金融政策咨询、业务指导、投融资对接等服务的机构。 5.申报材料要求: (1)《中山市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任务)书》。 (2)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组委会批复同意承接行业赛的服务机构的佐证材料。 (3)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其他佐证材料。 (三)支持引入创新资源提升地区创新能力(乡村振兴战略专项) 1.支持方向: (1)现代农业科技攻关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培育。 (2)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改善相关的科技创新项目。 (3)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项目。 (4)农业科技特派员项目: 1)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立足中山市乡村经济发展实际,发挥农村科技特派员在科技研发、决策咨询等方面资源优势,落实乡村振兴科技支撑作用; 2)申报项目负责人为我市在广东省科技厅备案的省级农村科技特派员; 3)农村科技特派员按照科技结对帮扶方式开展工作,根据中山涉农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各类农村生产经营主体、服务组织或农场主等单位科技需求,进行供需对接,签署产学研合作或科技服务协议; (5)其它与乡村振兴战略相关的项目。 (6)科技创新普及项目。 优先支持农业类高企牵头申报的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 2.资助强度:10-30万元 3.资助方式:事前资助 4.资助要求: (1)申报项目需具有一定前期研究基础和创新特色。 (2)项目成果具有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和产业化前景。 (3)项目执行期:2年。 5.申报材料要求: (1)《中山市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任务)书》。 (2)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对接企业资料)。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特派员所在单位与对接企业签订的技术合同复印件。(签订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 (5)申报材料中涉及的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获奖证书等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6)其他佐证材料。 四、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纸质材料(一式6份,双面打印,胶装,加页码、附件页码应顺延申请表页码)和电子版(刻光盘)于8月1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五、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唐文武 程书玲88329267 附件:1.申报(任务)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附件下载:附件1和附件2.doc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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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火炬区创新创业孵化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各总(集团)公司、区内孵化平台、有关单位:根据《中山火炬开发区创新创业孵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火炬党政办〔2018〕39号)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2020年火炬区创新创业孵化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为在我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团队除外),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符合信用管理要求,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二)申报条件请参照《中山火炬开发区创新创业孵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火炬党政办〔2018〕39号)及申报指南,按要求提交材料。(三)申报资料应真实可靠,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承诺函。申报项目应严格按指南要求申报,不符合指南的项目不予受理。请主管单位(即区属各总集团/总公司)认真按要求组织孵化平台、在孵企业、项目团队申报,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保证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符合性。二、申报流程(一)网上申报:1.在中山火炬开发区经济科技信息综合服务平台(http://125.91.112.10:9000/Login.aspx?ReturnUrl=%2f)点击下载“帮助手册”,请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或chrome浏览器登录系统;2.注册企业账号信息(必须选择正确的所属总公司及孵化平台);3.选择相应资金类型(081孵化平台创新创业孵化专项资金、082在孵企业场地租金补助、083创客卡位租金补助);在基本信息表填写“资金名称—企业名称+专题名称”、选择“项目类型—孵化平台专项”,在资金申请页面填报申请表、在模板下载填报相应附表和申报承诺函,并根据申报指南顺序打包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二)审核流程:1.项目团队、在孵企业申请资金支持的,由所在孵化平台线上审核后、提交至主管单位进行审核提交;孵化平台申请资金支持的,由主管单位进行审核提交。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主管单位需将信用情况纳入审核范围,对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或团队个人严格限制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核查网址请登录“信用中国(中山)”:http://www.zscredit.gov.cn/HOMEPAGE.html?navPage=02.区创新创业中心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统一线上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给相关主管单位。自退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充所需材料并由主管单位完成再次提交,逾期不补充提交或补充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再受理。(三)提交资料:由主管单位负责受理申报单位提交的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至区创新创业中心处。如提交的纸质版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将不再退回,后果自行承担。(四)审查核实:区创新创业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三、申报时限(一)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17点。(二)申报材料证明文件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三)主管单位审核提交时间截止至2020年8月11日。四、纸质材料要求(一)待区创新创业中心审核通过后,由主管单位通知申报单位打印提交纸质版材料,主管单位报送纸质版材料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二)请有关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填写《2020年创客卡位租金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主管单位;请主管单位填写《2020年火炬区创新创业孵化专项资金审核推荐汇总表》(附件4),并连同初审合格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区创新创业中心处。五、联系方式(一)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的,请咨询所属主管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二)系统技术咨询:林才国,联系电话:18825380530,咨询QQ:2354759240(优先QQ咨询)。(三)区创新创业中心双创促进部,欧金叶,联系电话89877793。附件:1.《中山火炬开发区创新创业孵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火炬党政办〔2018〕39号);2.2020年申报指南;3.(众创空间填)2020年创客卡位租金补助申请汇总表;4.(总公司填)2020年火炬区创新创业孵化专项资金审核推荐汇总表;5.区属总(集团)公司联系方式。附件下载:附1:《中山火炬开发区创新创业孵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火炬党政办〔2018〕39号).docx附件下载:附2.2020申报指南.doc附件下载:附3:(众创空间填)2020年创客卡位租金补助申请汇总表.xls附件下载:附4:(总公司填)2020年火炬区创新创业孵化专项资金审核推荐汇总表.xls附件下载:附5:区属总(集团)公司、留创园联系方式.xls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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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2020年第三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要求,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广州鹏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0家企业更名后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现对此批拟更名的高新技术企业(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关于异议的具体问题应有详细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肖智飞、钟士岗 电 话:020-83163873、83163876 传 真:020-83163879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邮 编:510033 附件:广东省2020年第三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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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办公厅开展第四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示范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高〔2016〕231号)文件精神,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区〔2020〕54号)要求,现开展第四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示范的申报及推荐工作。各地市科技局(委)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和组织申报,引导众创空间聚焦细分产业领域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支持符合《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详见附件3)备案要求的众创空间积极申报。 二、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按照附件2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包括纸质件(一式3份)及电子版(刻录光盘,标注众创空间名称),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于2020年7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地的科技局(委);地市科技局(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实地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推荐,于2020年8月3日前将推荐表(附件1)和本地区的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科技厅,电子版材料汇总后发送至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海锋、李传印 电 话:020-83163286、020-83163875 邮 箱:skjt_fhyc@gd.gov.cn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业务办理大厅 邮 编:510033 附件:1.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 2.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 3.《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高〔2016〕231号) 4.《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区〔2020〕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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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如有问题,请迳与我局财务审计科联系。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3日 政策解读:《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版)政策解读附件下载: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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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 科技奖励制度是党和政府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科技制度,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建设科技创新强省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进一步体现创新激励导向,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精神,现启动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者资格。 以下单位或个人可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项目(人选/组织): 1.省人民政府各有关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 2.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科技主管部门; 3.省实验室,具有提名资格的学会、行业协会(联合会)、社会力量设奖机构以及其他组织机构; 4.省内两院院士、我省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之一、省突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二)提名者要求。 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定标是指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实行按等级提名,提名者应合理选择一个提名等级,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级参评。突出贡献奖、科技合作奖不分等级。定额是指突出贡献奖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授奖数量不超过3项,一等奖授奖数量不超过50项,二等奖授奖数量不超过125项;科技合作奖授奖数量不超过5项。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项目奖励人数依次不超过20人、15人、10人,单位数依次不超过15个、10个、8个,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不奖励完成单位。 提名者应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规范提供有关材料,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在提名、答辩、异议处理等工作中承担相应责任。 提名者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对象的真实情况,严格依据评审标准(详见附件1)提名,提出被提名对象的奖种、等级。突出贡献奖、科技合作奖不分等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按等级标准提名、评审(其中:特等奖采取提名单位提名和省科技厅组织提名相结合的方式)。自愿申请撤销拟授奖的项目,须隔一年才能再次被提名。 1.专家提名:专家提名时,须先向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奖励办”)提出申请(附件2),并提供提名人获奖证书等身份证明。省奖励办收到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由省奖励办发送提名账号和密码。符合提名者资格且工作单位不相同的3位专家可联合提名1项科学技术奖,且每位专家每年只能参与1次提名。联合提名的专家中与提名项目(人选/组织)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提名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第一提名专家为责任专家,对提名资料、答辩、异议处理等负主要责任。提名专家不可被提名为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含突出贡献奖、科技合作奖)完成人/候选人。 2.单位提名:应在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提名,提名奖种和数量不限。社会组织机构应按照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和程序等要求,认真遴选和提名。具备提名资格的单位和社会组织机构名单详见附件3。 (三)提名项目(人选/组织)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组织)应满足以下条件: 1.突出贡献奖:提名在我省长期从事自主创新工作,为建设科技创新强省做出重大贡献的科学家,其工作单位应在广东省内。 2.自然科学奖:提名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并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其成果仅限在国内立项。要求必须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著,并且公开发表时间应为2年以上(即2018年5月31日前发表)。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作者。 3.技术发明奖:提名在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及其系统等取得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并且成果的核心技术必须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项目的前3位完成人都必须是本项目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之一(授权发明专利发明人少于3人时,发明人在提名项目中的排名优先)。 4.科技进步奖:提名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促进我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要求必须提交已获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或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 5.科技合作奖:提名对我省科技事业做出重要贡献,且工作单位在境外(或省外)的个人或注册地在境外(或省外)的组织。 6.提名者可提名外籍科研人员参加自然科学奖评审。所提名的外籍科研人员应在广东省内连续工作不少于4年,每年在广东省内从事科技研发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7.获省科学技术奖的个人不得连续两年被提名,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1次。2019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无论排名先后,无论奖项类别,均不得作为项目完成人参与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 8.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要求所有完成单位都是独立的法人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应在广东省内注册。被提名项目必须提供相应的科技成果登记证明。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含基金计划)支持的项目,应当提供结题验收证明。 9.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应在国内为主完成,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论文论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所有奖种评审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10.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要求成果已整体应用2年以上(即2018年5月31日前已应用)并需按照提名工作手册中有关要求提供应用情况和效果(效益)佐证材料。涉及有行政许可审批要求的,必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电力设备、压力容器、“三废”排放、动物实验等),且获得批准时间达到2年以上,即2018年5月31日前已获得批准。土木建筑工程整体工程类项目要提交2018年5月31日前的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1.对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不受论文专著公开发表、行政许可审批或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以上”的限制,第一完成单位需提供情况说明作为附件。 12.提名项目(人选/组织)所使用的成果应为非涉密成果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编或副主编)、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专利权人、成果登记以及成果评价中所列的完成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以及论文署名第一的单位、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成果登记以及成果评价中所列的完成单位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单位的,必须征得其个人或单位同意。项目第一完成人须亲笔撰写承诺内容、签署承诺函,由相关单位盖章,并将有关知情并同意不参与报奖证明材料存档备查。 13.已提名的项目不可更改或增减完成人及完成单位,由提名单位发函(或提名专家签字)并经省奖励办同意后,可撤销项目提名。 14.提名者、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应符合科研诚信建设相关要求,自觉遵守评审纪律,对严重失信行为或违背科研伦理的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 二、公示要求 单位提名前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公示,并责成项目各完成单位、各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按照《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公示表》的格式(附件4)进行相应公示。 专家提名前应要求项目各完成单位、各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按上述要求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已妥善协调处理的项目方可提名。 三、提名书填写要求 (一)填报和审核。 提名者、填报人、填报人所在单位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然后依次点击“切换区域和部门”—“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填报、审核等工作。 各有关单位(专家)按照《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5)的要求填写或审核。提名书填写应当真实、可靠、完整,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请严格按规定字数、页数填报。 填报人填写完成后提交各级管理员审核,经提名者最终审核后,填报人才能生成正式版的PDF格式提名书。 (二)书面提名书制作要求。 书面提名书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装,首页无须另加封面。 主件为该项目正式版PDF格式的打印件,必须与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不得再自行修改。提名专家、完成人必须亲笔签名,提名单位、完成单位、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法人单位公章一致。 附件可以是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内容应与系统上传内容一致,不得擅自增加或删减,附件合计不得超过75页,超过不予受理。 (三)提名书报送。 各提名单位、责任专家负责对所提名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和报送。报送材料包括:《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汇总表》1份(在申报系统中生成打印)、每个项目书面提名书原件1份。 四、形式审查 省奖励办将组织专家对本年度所有提名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提交评审。 五、提名时间要求 (一)受理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7月15日9:00。 (二)完成单位网络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4日17:00。 (三)提名者网络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28日17:00。 (四)书面材料送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9日17:00。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skjt_jlb@gd.gov.cn(请优先使用电子邮件咨询) 业务咨询:020-87003709 网络支持:1.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 020-83163338 2.广东政务服务网 12345 受理业务大厅:020-83163930 受理地点: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标准 2.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3.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名单 4.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公示表(格式) 5.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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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在B站上传《我不是药神》纯音频!法院一审认定:听电影,侵权
当前市场为了迎合用户的多元化观影需求,通过不同的方式向用户提供电影欣赏服务。但是对于电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并不会因为其提供内容方式的不同而降低。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认定,宽娱公司应当知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优酷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构成帮助侵权。本案判决明确指出,电影音频属于电影独创性表达的重要部分,提供全片音频仍是使用电影的一种形式,他人在使用前必须得到权利人的授权,否则将承担侵权后果。(图片来源网络)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认定,宽娱公司应当知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优酷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构成帮助侵权。案情回顾原告:被告未经许可擅自提供涉案电影纯音频的播放和下载服务侵害原告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诉称,原告享有影片《我不是药神》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网站用户将电影《我不是药神》的纯音频上传“影视>影视剪辑”栏目中,并将标题编辑为“【1080P】我不是药神 影视原声”。原告认为被告未经许可,擅自提供涉案电影的全部影视原音的播放和下载服务,侵害其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00元和合理费用20000元。被告:电影纯音频无法构成实质性替代被告无应知明知情形不构成帮助侵权被告辩称,对于只有电影原声的音频,由于缺乏必要的画面,没有实质性地体现出作品的完整表达方式、作者表达出的思想内容及作者在影像方面的独特构思;使用的形式和内容非常有限,没有对著作权人的利益构成实质损害。而且对于被告来说,这样的音频很难被发现是一部作品而给予高度注意。此外,被告系信息网络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涉案音频系网络用户上传,被告不存在应知或明知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害他人著作权的情形,不构成帮助侵权,没有明显的过错。因此,本案被告不应承担赔偿侵权责任。争议焦点涉案音频是否属于提供涉案电影的行为?被告是否构成帮助侵权?法院一审认定01、涉案音频是涉案电影作品独创性表达的重要部分被诉行为属于提供涉案电影的行为对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二)项规定的“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行为,不应狭隘地理解为向公众提供的是完整的作品,因为著作权法保护的是独创性的表达,只要使用了作品具有独创性表达的部分,均在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控制范围之内。据此判断,是否存在提供作品的行为,关键需要考察涉案音频是否使用了涉案电影具有独创性的表达。电影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由此,无论是伴音还是画面都是电影作品的有机组成部分,都是可以承载电影作品独创性表达的重要部分。本案中,涉案音频系涉案电影作品的完整伴音,该伴音是涉案电影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包含了导演、录音、剪辑等多环节创作活动的成果,属于涉案电影独创性表达的重要部分,并非公有领域的创作元素。并且,该伴音包含被固定在电影作品音轨上的口语、音乐、音效等多种声音元素,在此均未脱离涉案电影而单独使用,事实上仍然是对涉案电影作品进行信息网络传播的一种途径。此外,涉案音频提供的完整伴音,迎合了当下网络用户获取涉案电影的多元化需求,构成对电影作品伴音加画面的传统传播形式的实质性替代,未经许可使用必然会对涉案电影的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故此,被诉行为落入涉案电影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控制范围。02、被告构成帮助侵权首先,根据行业惯例和一般认知,个人网络用户很难对专业制作的电影作品获得相应的权利,权利人一般也不会允许个人用户将其作品上传分享到网络上,供公众在线播放观看。本案中,涉案音频系具有极高知名度的涉案电影的完整原声,且上传时间在涉案电影经院线上映后还未正式登陆优酷网之前,正值涉案电影的热播期。因此,被告应当知晓涉案音频为未经许可提供。其次,被告对其经营的存储空间进行了分类和检索条件的设置,即便是为了保证正常经营,方便网络用户上传、浏览与观看作品,应当同时承担相应的注意义务,尤其针对“影视剪辑”这种存在极大侵权风险的分类设置,更应施以足够的注意义务,如设置上传文件大小、时长和标题等限制。然而涉案音频时长近两小时,不仅标题中包含了涉案电影的完整名称,而且位于涉案电影名称搜索结果的第一位。因此无论是从时长、标题还是所在位置来看,涉案视频应能被明显感知。显然,被告应当能知晓涉案音频在其网站传播,未尽到相应注意义务。综上,被告应当知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构成帮助侵权。一审判决结果宽娱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优酷公司经济损失60000元和合理开支5000元。典型意义当前市场为了迎合用户的多元化观影需求,通过不同的方式向用户提供电影欣赏服务。但是对于电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并不会因为其提供内容方式的不同而降低。本案判决明确指出,电影音频属于电影独创性表达的重要部分,提供全片音频仍是使用电影的一种形式,他人在使用前必须得到权利人的授权,否则将承担侵权后果。(配图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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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举行商标注册 同日申请抽签及变更抽签方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决定延期举行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抽签,并将抽签方式由线下抽签变更为线上抽签,具体时间安排如下:序号原定时间抽签时间抽签方式12020年4月23日2020年7月22日线上抽签22020年4月24日2020年7月23日线上抽签32020年6月18日2020年7月20日线上抽签42020年6月19日2020年7月21日线上抽签 当日具体抽签时间及须知将以信函、电话等方式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或代理人,敬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特此通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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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7年拉锯战终于有新进展!怕上火到底喝什么?
近日,加多宝凉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称,公司日前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驳回广药集团的再审申请。这意味着,加多宝可以继续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的广告语。7年拉锯战新进展!最高院:加多宝可继续用“怕上火喝XXX”系列广告语根据加多宝的公告,该案源于广药王老吉起诉广东加多宝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的广告语侵犯了广药王老吉利益,广药不服广东高院的二审判决,向最高法请求再审,最高法最终再次驳回“广药王老吉”的申请。加多宝称法院生效裁判书认定,“怕上火喝XXX”广告语系由加多宝首先创设并持续使用,在加多宝公司与广药集团商标许可使用关系已经终止,加多宝公司在已将其凉茶产品改用“加多宝”商标的情况下,加多宝将其创设并一直使用的“怕上火喝XXX”登广告句式改用在“加多宝凉茶”产品上进行宣传。因此,加多宝宣传使用的“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具有正当性,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喝公认的商业道德。王老吉母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600332.SH)于6月20日就曾公告此次判决结果,并表示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由加多宝集团运营的“王老吉”凉茶曾是中国凉茶行业无可争议的巨头,市场份额常年保持第一。但从2005年起,加多宝与王老吉实际控股方广药集团围绕商标使用期限一事纷争不断,最终加多宝方面败诉,2012年不得不更换产品名为“加多宝”。此后加多宝元气大伤,市场份额逐渐被王老吉超越。虽然更名为“加多宝”,但其与广药集团的官司却一直持续到现在,双方在商标权、广告语、包装风格上都各有争议。双方对“怕上火喝XXX”该广告语的纠纷可追溯至2012年,由广药集团对加多宝发起了不正当竞争的诉讼。在一审判决中,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加多宝停止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等广告语。加多宝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并驳回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广药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广药集团主张的“怕上火喝王老吉”和“怕上火喝XXX”不是知名商品的特定名称,加多宝的被诉广告行为不会造成市场混淆,并不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广东省高院的判决,广药王老吉并不表示认同,向最高人民法院请求再审。根据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再次驳回了广药王老吉的申请。随着在与王老吉的官司逐步解决,以及和中粮包装的纠纷逐步和解的过程中,加多宝也重提上市之路。2018年3月,加多宝集团宣布启动上市计划,将对经营思路、经营架构、管理体系等进行重大调整,争取三年内实现公司成功上市。据加多宝自己公开的数据,2019年加多宝集团实现了大幅度盈利,预计2020年加多宝经营业绩将在2019年的基础上会有较大增长。来源:IPRda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