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向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 科技部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

    国科发资〔2020〕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经按程序报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将启动实施“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定位于支持一批覆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特别是短期内能见到实效、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技术成果转化落地项目,以帮助一批优秀科技型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短期困难。专项采取优化流程、快速响应、分档定额资助的管理方式,项目实施周期均为两年以内。现请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结合区域发展需求,择优遴选一批项目,纳入“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支持范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流程——申请填报。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附件1),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具体格式可从信息系统下载。——遴选推荐。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依托信息系统受理申报材料,按照专项组织实施要求,结合区域发展重点支持方向,择优遴选提出项目建议,填写推荐项目清单(附件2)并在线提交科技部。——汇总审核。科技部对各地方提出的项目建议进行汇总审核,确定拟立项项目清单后,通知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立项支持。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组织项目牵头单位在线填报项目任务书,并与项目牵头单位签署任务书。科技部委托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后续过程管理和验收。二、具体要求1. 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遴选推荐和管理监督职责,围绕助力经济复苏,重点聚焦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项目和部省会商议定的重点任务,特别是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项目。对于纳入支持范围的,要指导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切实完成项目任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 请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牵头单位于4月10日至4月25日网上填报项目申请表;5月20日前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清单网上提交;项目任务书填报时间将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另行通知。3. 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国家科技计划的协同联动,结合地方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统筹科技资源,共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打通经济循环。各地方采取的具体举措及安排的专项资金情况请随推荐函一并报送,作为审核项目的重要参考。4. 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在项目组织实施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减少人员聚集。同时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为科研单位恢复正常科研秩序、尽快复工复产创造条件。联系电话:资源配置与管理司 010-58881661、58881663、68598078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附件:1.项目组织要求 2.“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推荐项目清单 科 技 部 2020年3月27日 附件1项目组织要求1. 项目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牵头申报,每个企业限报1 项。2. 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主要推荐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项目和部省会商议定的重点任务,特别是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项目。3. 项目国拨经费建议按照50万元和100万元两档定额提出。湖北省推荐项目不超过100个,总经费不超过6000万元。其他地方推荐项目不超过50个项目,总经费不超过3000万元。4. 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2 个,不设课题。项目能够在1~2 年内完成,内容不涉密。5.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6. 项目负责人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默认栏目 2020-03-31
  • 组织开展2020年 (第27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组织申报2020(第27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有关部署,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2016年第34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发改办高技〔2016〕937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现将2020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发展改革委会同同级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或省级政府规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参照《管理办法》,做好2020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工作,具体程序包括:  (一)按照《工作指南》要求,组织申请企业编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以下简称《战新目录》)明确的范围,对申请企业主营业务是否符合认定领域进行审核(原则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指导目录范围)。在符合《战新目录》前提下,对同时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发改环资〔2019〕293号)的企业优先予以考虑;  (三)按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方法(见附件1),对申请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初评;  (四)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适当形式,择优推荐符合领域要求、基本条件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初评得分高于70分(包含70分)的企业技术中心。  二、每个省、区、市推荐企业技术中心不超过4家。符合下列3类条件之一的省、区、市,可增加2个推荐名额:  (一)国家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所在地方(北京、上海、广东、深圳、重庆、四川、安徽合肥);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名单由国务院办公厅最终印发通知确定);  (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名单由国务院办公厅最终印发通知确定)。  原则上,增加名额需用于激励国家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所在地方和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具体到市、区)。  三、请各地发展改革委会同同级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或省级政府规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行文,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及评审情况报送我委,同时将推荐企业名单抄报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四、请于2020年5月31日前,通过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数据系统(www.datacidd.cn),填报推荐企业申请材料,并将纸质文件(一式二份)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企业中心评价方法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默认栏目 2020-03-30
  • 关于征求中山市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资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近日,市工信局发布了《中山市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资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中山市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资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市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实现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技术改造是指工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技术创新是指企业开展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和产业化活动,以及引进先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活动。第三条资助对象为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第四条扶持范围:(一)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绿色发展等技术改造项目,以及企业依托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展的技术创新项目。优先支持健康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光电、智能家居、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或市委、市政府支持的技术改造项目;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融资租赁基金所需引导资金、技术改造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等,按一事一议原则,上报市政府批复后执行。第五条 申报条件:(一)申报企业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依法纳税,列入“信用中国”受惩戒黑名单的企业按规定不受理申请;(二)申报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政策,并取得《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且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三)项目建设地在中山市,原则上未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且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的项目完工评价。第六条 资助方式和标准:企业可选取有偿资助(股权投资)和无偿资助(设备奖励、贷款贴息)中的一种扶持方式。具体标准为:(一)股权投资。项目拟于近期开工或已开工但完成投资额不超过总投资额60%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中山市财政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管理暂行办法》(中府办〔2016〕73 号)有关规定给予支持,股权投资方式入股不超过企业或项目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投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并按照章程约定的条件退出。(二)设备奖励。本细则所称设备购置额是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购置的新设备、配套软件系统等。1.对工业总部企业、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领军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设备购置额(不含税,下同)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2000 万元。2.对健康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光电、智能家居、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以及通过国家、省、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验收的,按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1000万元。3.对符合中山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下同)的,按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1000万元。4.对企业实际总投资500—3000万元(含5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300万元。5.对企业实际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5%给予奖励。6.对依托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展的技术创新项目,按购置仪器设备、软件和创新服务合同金额给予最高20%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三)融资租赁补贴。按照“先付后贴”方式实施,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项目设备所支付的融资租赁费用参照上述设备奖励标准给予补贴,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四)贷款贴息。按照“先付后贴”方式实施,对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按不超过设备购置贷款利息的50%给予贴息,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贴息最高1500万元。第七条 工业总部企业、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领军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单个项目实际投资超500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可以同时申请省、市技改专项资金扶持,按省、市政策叠加不超过项目设备购置额的50%给予扶持。第八条实行项目库管理。(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常年受理项目完工评价申请,第三方机构对申请项目进行完工评价现场查验,核定项目投入情况,出具完工评价意见。(二)通过完工评价的项目向所在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提交入库申请,按规定完成初审、专家评审、局党组审定、公示、奖补资金计划报请市政府批复等程序。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的技术改造项目纳入当年度技术改造项目库管理,所需奖补资金安排列入下一年度的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专题预算,市财政预算资金下达后拨付申请企业。如未纳入技术改造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原则上不在次年度作预算安排。第九条 申报材料:(一)中山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库入库申请表;(二)扶持资金申请报告书;(三)项目立项文件(备案或核准)复印件;(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五)项目责任承诺书;(六)按规定纳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统计的证明材料;(七)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八)企业对地方发展贡献的证明材料(税收完税证明或解决就业、公益捐赠等);(九)项目完工评价意见;(十)项目投资凭证复印件。第十条 评审程序(一)技术改造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集中评审,提出资助计划建议,以镇政府(区办事处)名义函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定奖补资金计划,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准后,纳入当年度技术改造项目库,所需奖补资金安排列入下一年度的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专题预算。(二)技术改造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审查,将合格的项目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其中,股权投资项目由市国资委下属专责资金运营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项目完工评价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并拟定奖补资金计划,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准后,纳入当年度技术改造项目库,所需奖补资金安排列入下一年度的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专题预算。第十一条 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收到资助资金后,应按国家规定进行财务处理,按规定用途使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获得扶持资金的单位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退回财政专项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关于印发中山市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经信〔2017〕291号)同时废止。

    默认栏目 2020-03-30
  • 关于印发2020年度广东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一、项目目标  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推进广东先进标准体系建设的意见》(粤府〔2016〕127号)精神,鼓励我省各类机构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提升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二、项目名称及条件  申请的项目应符合《广东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规定,且未曾获得过同类财政资金资助,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技术标准类。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团体标准。  由同一单位申报的系列标准或多项相近标准,视情况合并为一类标准并按一项标准予以资助。  (二)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经省级以上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并召开成立大会的省级以上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  2018年度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工作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三)重大标准化活动类项目。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或备案的,在我省举办的国际或全国性标准化论坛、重要学术研讨会等标准化活动项目。  (四)试点示范类项目。经省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按期考核验收通过的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逾期完成示范建设任务的项目,不予资助。  (五)标准化重点人才引进和培养。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引进现任或曾任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或秘书长以上的专家驻粤,工作时间在申报年度内累计达到3个月的。  (六)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或秘书长的。  (七)对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授予“国际标准化专家工作室”的。  (八)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项目。对能提供完善的培训计划、系统的培训课程、量化的考核指标和较多国际标准化交流实践渠道,经专家评审具备完成培训任务能力,可给予项目立项。主要任务:  1.选拔培养广东省企事业单位的中青年标准化骨干,20至30人。  2.设置培养课程,包括理论培训、专业训练和实战训练等。  3.通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EC/ISO/ITU)等国际标准化平台开展实践活动。  (九)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规划、标准制定、标准化活动组织、标准实施推广。  (十)其它项目。实施标准化战略过程中确需资助的重大项目。三、申报主体  广东省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广州、深圳地区下辖单位除外),其中第二部分项目名称及条件中第(四)项含广州、深圳地区下辖单位。  申报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规划、标准研制、标准化活动项目的单位为粤港澳大湾区内依法注册设立的法人机构(含港澳符合条件的法人机构)。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根据申请资助项目的性质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  (一)《广东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请表》。  (二)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银行开户行、开户名和账号复印件。  (三)证明材料。  1.申报国际标准资助的,应提供正式的标准文本及参与制修订标准的有效证明材料;若无正式文本的,应提供国家标准委或有关技术委员会出具的参与制修订标准的证明材料。  2.申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资助的,应提交正式的标准文本;若无正式文本的,应提供归口技术委员会出具的起草排名证明材料。  3.申报省级地方标准资助的,应提交正式的标准文本;若无正式文本的,按报批稿确定起草单位排名。  4.申报团体标准资助的,应提交正式的标准文本、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自我声明公开和该标准被社会采用执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5.申报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专项资助的,应提交批准成立文件及组织召开成立大会证明材料。考核优秀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提交考核结果的文件及当年度总结报告。  6.申报承办标准化活动专项资助的,应提交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或备案的证明材料、项目经费决算明细清单(单位盖章)和承办活动完成情况报告。  7.申报标准化试点示范专项资助的,应提交省级以上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关于批准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的批文、项目通过验收的正式文件和完成情况报告。  8.申报引进、培养标准化重点人才或担任国际标准组织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专项资助的,应提供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材料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立项项目的,需要提供项目计划书,包括教材编写、课程设置、国际标准化组织实践活动、人员保障、资金使用计划表等内容。预审及报送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至4月10日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默认栏目 2020-03-26
  • 科创板之路梦断“专利”?敏芯股份IPO陷入专利诉讼“泥潭”

    一场与行业龙头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股份”)之间的专利诉讼,让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敏芯股份”)科创板上市之路风险陡增。近期,敏芯股份在上交所网站接连更新了两轮审核问询回复,补充披露了财务数据等信息和相关专利侵权的诉讼进展。值得注意的是,安翰科技、晶丰明源等企业在科创板IPO过程中都曾遭到来自同行的“专利诉讼”。敏芯股份IPO陷入专利诉讼“泥潭”招股书显示,敏芯股份是一家以MEMS传感器研发与销售为主的半导体芯片设计公司。目前主要拥有的核心技术有9项,其中涉及“麦克风”产品的核心技术有3项。不过,拥有核心技术的敏芯股份却陷入专利侵权诉讼。2019年7月,直接竞争对手、有“蓝牙一哥”之称的歌尔股份,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敏芯股份侵害原告拥有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请求判令敏芯股份赔偿1000万元、承担诉讼费用等。在招股书中,敏芯股份就指出,虽然公司已采取了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但仍然存在部分核心技术被竞争对手模仿或恶意诉讼的可能性。第一轮问询回复中,敏芯股份更有一段颇为“露骨”的话语:“发行人作为行业内新兴竞争者的角色引致传统竞争对手的显著危机感,并因此无法避免传统竞争对手以扼杀竞争、阻碍发行人IPO为主要目的提起的诉讼。”一般来说,主观性过强的话语较少在上市申报文件中出现。据悉,这份问询回复由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共同完成,而敏芯股份的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外,还具有争议的一点是,敏芯股份的三位主要创始人之一、副总经理梅嘉欣,在硕士毕业后任职于歌尔股份,其在2004年7月至2006年12月之间,担任歌尔股份技术经理。不仅如此,涉案的实用新型专利与梅嘉欣主管工作存在一定重叠。资料显示,梅嘉欣主管敏芯股份各MEMS传感器的封装以及测试技术研发工作。这也成为影响诉讼的重要因素。此前7月的诉讼尚未开庭,2019 年11月,歌尔股份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敏芯股份侵害其“ZL201410525743.0”号发明专利。同月,北京歌尔泰克科技有限公司(系歌尔股份全资子公司)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确认“ZL201410525743.0”号发明专利为梅嘉欣的职务发明。在第二轮问询回复中,敏芯股份否认涉案发明专利为梅嘉欣的职务发明。专利诉讼成科创板IPO“绊脚石”调查发现,不少企业在科创板IPO过程中都曾遭到来自同行的“专利诉讼”。2019年3月22日,安翰科技(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翰科技”)的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得受理,为首批获受理的9家企业之一;2019年5月10日,重庆金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重庆金山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山”)向安翰科技提起了8项专利侵权诉讼;同月,安翰科技对重庆金山提起“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这桩诉讼直接导致了安翰科技上市折戟。2019年11月25日,安翰科技终止科创板上市,理由为“鉴于相关诉讼涉及公司主营业务,诉讼周期较长,预计无法在审核时限内彻底解决上述诉讼事项。”对于该8项涉案专利,2019年11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作出了6项涉案专利“宣告专利全部无效”,2项涉案专利“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也就是说,国家知识产权局判定其中6项对安翰科技专利侵权的诉讼基础并不成立。当时安翰科技表示,将继续对“维持专利权有效”的2项专利进行诉讼,并且对重庆金山的“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将继续进行。无独有偶,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也同样遭遇竞争对手的专利诉讼。2019年7月22日,科创板上会的前一天,晶丰明源接到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竞争对手矽力杰半导体技术(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矽力杰)”起诉晶丰明源侵犯其3项专利。7月23日早间,科创板上市委发布公告称,因晶丰明源在上市委审议会议公告发布后出现涉诉事项,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则规定,本次上市委审议会议取消审议晶丰明源发行上市申请。直到2019年8月26日,晶丰明源才首发过会。同时,晶丰明源实际控制人出具“兜底”承诺——本人将承担判决结果确定的赔偿金或诉讼费用,及因诉讼案件导致的公司生产、经营损失,以保证不因上述可能存在的赔偿致使公司和公司未来上市后的公众股东遭受任何损失。除了安翰科技和晶丰明源外,福昕软件申请科创板IPO期间,其与金山办公的专利诉讼仍在审理期;光峰科技登陆科创板一周,被台达电子诉讼其存在3项专利侵权;长阳科技登陆科创板尚不足一月被东丽株式会社起诉专利侵权。企业上市如何迈过专利诉讼“坎”?科创板以科技创新型、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为主,“专利”是企业重要的核心资产和竞争力的体现。《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提出“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而3月20日证监会发布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更是将“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作为三个常规指标之一。专利诉讼是企业IPO过程的一个重要披露事项。从科创板创立到现在,已经出现了多起因专利纠纷等问题影响企业IPO进程的事件。对此,江苏汇智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大学专利培育与运营中心主任韩奎国提到,专利诉讼越来越成为企业市场竞争的手段。“尤其是对技术型企业,专利诉讼不仅可能导致市场禁入的严重后果,还会对公众造成一定的心理影响,影响被告方的市场‘好感度’。”显然,在上市阶段和企业持续经营中,专利诉讼的影响都会被放大,甚至可能阻碍企业的上市进程和战略发展。此次敏芯股份专利纠纷一事,其三位主要创始人之一、副总经理梅嘉欣曾任职于歌尔股份的经历,同样是舆论的焦点。韩奎国也表示,技术人员是创新企业的核心资产,人员的流动性对企业造成的影响较大,这种影响不仅对原单位存在技术流失的风险,对新单位也存在卷入纠纷的麻烦。因此企业应从人员入职开始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评估知识产权风险,并在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权属、保密等条款,离职时进行必要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签署等。这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中也有专门的要求。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汇智知识产权不仅参与起草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一系列国家标准,也为众多知名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而韩奎国既是专利代理师,也是国家百名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企业如何避免专利方面的纠纷?韩奎国格外强调:避免专利纠纷,重要的工作要放到事前。企业首先要建立尊重知识产权的文化、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体系,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是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的有效工具,企业应充分学习标准的要求,并在内部形成贯穿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效降低知识产权风险。以研发为例,企业应在立项前就开展专利信息分析,确保研发方向上无知识产权风险,同时需要对创新的技术方案进行合理的专利布局,包括国内、国外市场涉及的区域。对于正在进行IPO的企业来说,若发生相关动向,应即刻开展专利风险分析、了解企业可能面临的专利侵权风险情况,并提前通过谈判等方式解决可能存在的专利纠纷风险;一旦发生专利纠纷,要进行有效的评估,确定对方专利权的稳定性和侵权风险大小,并采取适宜的方式解决,最小化对企业经营的影响。而在诉讼结束后,企业应当分析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培养专业的知识产权人员、合作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实现对核心技术的专利布局,并适当根据竞争情况进行防御性专利的布局。

    默认栏目 2020-03-26
  • 关于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项目入池企业申报的通知

      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创新发展,我市开展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项目,支持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示范等企业,运用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质押实现贷款,同一企业可申请最高1000万元贷款,对于企业贷款时产生的贷款费用,将安排专项资金给予约50%的补贴。  根据《中山市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办法》要求,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项目企业入池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2年以上的企业,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没有欠缴税费,且近3年没有出现税收违法行为。  (二)符合中山市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具备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器内在孵企业等。  (三)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能按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  (四)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信誉良好。  (五)能够提供资金用途、融资需求说明或项目可行性报告等。  (六)具备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的能力,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创新发展方向。  (七)拥有专利、注册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  二、申报材料  (一)中山市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入池企业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清单。   (四)企业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五)企业近2年度财务报表。  (六)企业信用报告。   (七)其他相关材料。  三、其他要求  (一)以上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按照提供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统一编制页码,于每月15日前提交一份纸质材料至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中山分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2号紫马奔腾一区5座3A层)。  (二)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中山分中心联系人:林达场、周莉,联系电话:0760-88666026。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默认栏目 2020-03-25
  • “抖音爆款”申请注册商标被驳回!北京知产法院开庭审理

    2020年3月23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通过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抖音爆款”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抖音,记录美好生活。在短视频时代,一段手指舞,几句翻唱,一个搞笑模仿片段,一件商品,甚至一句话,都可能成为爆款。3月23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通过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抖音爆款”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抖音爆款”商标由原告易湘瑞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提出注册申请,核定使用在第9类“移动电话,便携式电脑”等商品上。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诉争商标与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在先注册的“抖音”商标等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驳回了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原告易湘瑞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告易湘瑞公司诉称: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存在明显区别,未构成近似商标;诉争商标经过原告大量宣传使用,已获得可与各引证商标相区分的显著性,相关公众不会造成混淆误认;各引证商标可以共存,按照行政审查标准一致性原则,诉争商标亦应当予以注册。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辩称:被诉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作出程序合法,原告诉讼请求和理由不能成立。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商标展开辩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知产北京

    默认栏目 2020-03-24
  • 省工信:组织开展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工作

    为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要求,2020年工信厅将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重点遴选制造业中小企业,优先遴选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业、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基础软件等领域的中小企业。  (二)遴选条件  申报省专精特新企业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依法在广东省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  3.企业上年末总资产:珠三角核心区须达3000万元以上,沿海经济带的东西两翼地区、北部生态发展区须达2000万元以上。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珠三角核心区须达3000万元以上,沿海经济带的东西两翼地区、北部生态发展区须达2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正增长且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利润总额为正数。  5.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  以上3、4指标要求,对于优先遴选领域的参评企业可适当降低不超过20%。  还应满足以下至少一类评价指标:  1.专业化评价指标。企业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主导产品为大企业、大项目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或重要配套产品。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5%以上;或拥有行业领军人才、省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珠三角核心区的企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员工数占企业员工总数的40%以上,沿海经济带的东西两翼地区、北部生态发展区的企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员工数占企业员工总数的30%以上。  2.精细化评价指标。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自主品牌;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未有标准除外;已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测评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  3.特色化评价指标。企业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拥有地域特色的产品或服务,且能利用特有的资源进行研发生产;掌握独有、可持续的工艺、技术或配方;有效期内的“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省级以上名牌产品。  4.新颖化评价指标。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获得2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10项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或主持(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究院、企业工程中心等。  二、推荐程序和材料  (一)推荐程序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逐级遴选推荐的方式。  (二)推荐材料  1.2020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2.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18年、2019年审计报告;  5.其他证明材料或复印件(列出详细清单并按清单顺序装订):《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如省级以上政府机构、行业协会或权威咨询机构作出的体现行业综合排名、单一产品排名的证明材料,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级的证书、专利等)、著名商标证书;名牌产品、质量体系等认证证书;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等。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市加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宣贯力度,认真做好企业申报推荐工作。  (二)此次推荐工作不受名额限制,凡符合遴选范围和条件的中小企业,均可推荐;2017 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愿继续纳入专精特新企业,须在此次重新申报。  (三)请将推荐2020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申报文件(含汇总表)和申报材料(采用胶装或线装,并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含电子版光盘)于5月20日前报工信厅(融资促进处)。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默认栏目 2020-03-23
  • 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 新设站遴选推荐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央驻粤和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省战略,实现博士和博士后“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流得动、服务好”,加大力度集聚一大批优秀拔尖青年人才,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粤组通,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现就2020年开展广东省博士工作站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博士工作站是我省博士人才管理服务的创新平台,主要功能是吸纳集聚博士博士后人才,发挥人才“蓄水池”作用;为博士博士后人才提供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编制保障、联谊交流等服务,发挥人才服务平台功能;与其他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帮助中小型科技企业解决技术攻关难题,发挥人才孵化和成果转化基地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引导博士、博士后到乡镇开展科研和技术服务。 支持我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三甲医院、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大型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成长性高新企业以及规模较大的乡镇企业设立博士工作站。 (一)设站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和经济社会效益良好; 2. 具备为在站博士提供必需的科研和生活保障能力; 3. 具备博士工作站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工作机制,包括具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经费及场地保障等。 (二)申报对象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支持以下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三甲医院、企业设立博士工作站: 1. 优先支持设有“双一流建设学科”、我省高水平建设学科或在华南地区具有辐射效应博士学科点的高等院校设立博士工作站; 2. 优先支持建有省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的科研机构或从事科技活动工作中,具备博士学历人员总数占科研职工比例达到30%的单位设立博士工作站; 3. 优先支持拥有以下机构之一的单位设立博士工作站: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广东省重点学科或级别相当的机构; 4. 优先支持建有省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或从事研发工作的具备博士学历人员总数占科研职工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成长性高新企业达到5%以上)、已建立省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的企业设立博士工作站; 5. 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乡镇企事业单位,尤其是涉农领域的有关单位设立博士工作站。 二、2020年设站数量规模及资助 (一)粤东西北地区博士工作站新设站数量为100家。根据粤东西北地区各地级市原有设站规模、建设实施情况、需求情况以及省财政对新设站补助的预算安排,我厅已确定了2020年粤东西北地区各地级市的设站指标。请粤东西北地区各地级市人社部门,按照已确定的博士工作站设站指标和金额,高质量组织开展遴选工作。 (二)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新设站数量由各地级以上市人社局确定。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新设站工作由市人社部门结合本地实际、产业人才发展规划等情况,结合本地财政预算,确定本年度设站数量并组织开展遴选工作。新设站数量原则上不宜超过上一批设站数量。根据《若干意见》有关规定,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的博士工作站新设站建站补助由各市财政负责。 (三)省直主管单位和中央驻粤机构单位新设站数量由省直主管单位和中央驻粤机构单位确定。根据《若干意见》有关规定精神,省直主管单位和中央驻粤机构单位的新设站建站补助自行负责。各单位结合实际,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设站申报,自行组织择优遴选推荐。新设站数量原则上不宜超过上一批设站数量。 三、设立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报。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按隶属关系报送至所属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主管单位或中央驻粤机构单位。 (二)主管单位(部门)组织推荐。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主管部门或中央驻粤机构负责对所属(主管)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并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开展择优遴选推荐。其中:粤东西北地区各地级市需根据我厅下达的设站指标进行限额择优推荐,结果按等额或差额排序的方式书面报送省人社厅审核;珠三角地区各地级以上市遴选工作由各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程序择优确定新设站单位名单并报省人社厅备案;省直主管部门和中央驻粤机构单位负责汇总审核本系统所属(主管)各单位的申报,按程序择优确定新设站名单并报省人社厅备案。以上各推荐单位(部门)在向省人社厅书面报送前,均应面向所有申报单位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情况应一并报送省人社厅。 (三)网上系统备案登记。经各主管单位同意推荐后,被推荐的申报单位须在20个工作日内登录“博士博士后数据管理系统”(http://phdpostdoc.gdrc.gov.cn),进入“博士工作站申报”界面入口,按照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备案登记工作(网上填报内容须与纸质材料一致)。 (四)审定发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地级以上市、省直主管单位和中直驻粤机构单位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或备案后,下达设站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粤组通﹝2017﹞46号)有关精神,高度重视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工作。要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聚焦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紧密结合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科研领域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制造强省建设等各项重大部署,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支持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建设博士工作站,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扶持倾斜力度,推动博士和博士后事业科学发展。 (二)加强服务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做好遴选推荐工作。要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制度,加大投入,加强服务管理。同时也要加大宣传力度,向符合条件的有关申报单位详细介绍博士工作站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和制度规定,做好跟踪服务。 (三)正确报送材料。 1. 推荐报告和一览表。由各市人社局、省直主管部门、中直驻粤机构负责填写。推荐报告内容应包括组织申报推荐、评选、公示等情况,并须附上专家结果评议汇总表,注明联系方式。要加大对推荐单位的审核力度,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电子材料请发送邮件至rst_zhuanjichu@gd.gov.cn。 2. 申报表和佐证材料。由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对照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优先支持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单位资质、经营业绩、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须提交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与《申报表》一并装订成册。佐证材料请勿超过20页。 3.报送时间要求。各市地级以上人社部门、省直主管单位和中直驻粤机构应按照本通知精神,抓紧组织开展遴选推荐工作。各地级以上市、中直驻粤机构和省直各主管单位需在2020年6月30日前将新设站报告、结果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我厅。企业邮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微信:广东智立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微信:中山科技汇企业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3座①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标注册、驰名商标认证、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②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商标驳回复审案、专利无效等)③知识产权价值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改扶持、知识产权贯标等)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默认栏目 2020-03-23
  •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19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社会公开发布《2019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显示,受调查专利权人中认为现今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比较适当的占比,较上年增加10.2%,严格保护效果获专利权人进一步认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在提高侵权违法成本、优化保护环境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企业在强化知识产权源头保护等方面需求旺盛。  《报告》指出,我国知识产权发展存在企业专利技术转移引进多于输出,对外专利技术交易呈现区域集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技术引进难度高等问题。为了促进我国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有效汇聚国际创新资源,《报告》从三个方面提出建议:一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依法严格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促进科技创新要素在国际市场良性流动夯实基础;二是在遵守我国对禁止强制技术转让做出的国际承诺基础上,严格规制《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中明确界定为限制竞争、可能构成知识产权滥用的行为,如禁止对有关知识产权有效性提出异议、设置独占性返授条件等;三是企业在提升创新能力的同时,也应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专利技术国际交易的预判及谈判能力,最大限度降低限制竞争行为对自身的影响。  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连续12年组织开展专利调查工作。2019年专利调查共发放专利权人问卷1.35万份,专利信息问卷4.25万份,回收有效问卷分别为1.28万份和3.73万份,回收率为94.7%和87.8%。今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对外发布年度专利调查报告,为相关政府决策和政策研究提供数据支撑和服务。(知识产权报)点击查看:《2019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

    行业资讯 2020-03-23